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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女子在网上被人跟帖辱骂怒将论坛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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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 10:51: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来源: 钱江晚报(杭州)
1 _  a' p" h+ A* Y# J0 [在某网络论坛遭人谩骂、侮辱,这个论坛是否要承担责任?3 N4 g; i  `* j( }5 i' U& ^; j3 {7 c
2014年6月4日,琳琳(化名)在人气很高的绍兴E网上发表帖子,投诉绍兴市柯桥区某镇管理混乱,很快引来4网民回帖谩骂。琳琳要求网站相关公司删帖,并提供4网民信息,但对方置之不理。
6 u# x; A4 s' Z# k) f+ |) e8 O琳琳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9 ]4 j1 Y& ]2 m6 I& l
近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 a7 C6 h, }  k0 }* I投诉帖引来谩骂: e: d* S; b/ p* ~( d9 N" s
要求删帖无人理" _6 _* ^: t6 J8 Q
30多岁的琳琳是柯桥某镇居民,对于镇里的事,她投诉举报了不止一两次。
3 N4 i- C& [) E这次的帖子发出后,马上引来4名网友回帖,都是谩骂。" c- s: W7 d% k/ [
琳琳打电话给这个网站的相关网络服务公司,要求删帖,但该公司置之不理。  y: I. r+ Z  @2 M) n4 l
一天,两天,三天……骂人的4名网友越骂越凶,甚至使用了侮辱性词汇。
3 `, {; Q0 Z9 w' F8 s) Z8 _6 L( z“我们在法院的事实判定书上也没有复述这些话,因为都是些绍兴本土方言骂人的话,真让人看不下去。”绍兴市越城区法院的相关负责人说。
( j! J8 G; i: x* M9 U琳琳忍无可忍,将这家网络服务公司告上越城法院。要求这家公司提供4位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删贴并在服务平台上为其恢复名誉。
8 I) E$ i" |) G- R  f1 K  D2 g( ^6 v% x琳琳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进行把关,这家公司不仅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在她事后要求删帖时仍置之不理,导致自己名誉受损。4 V( x/ a( w4 h+ |5 W$ Q
法院负责人说,从法院的层面上是不会去判定原告和被告间关系的,但从这4名网友的回复中可以看出,这是十分熟悉该镇情况的人。
# J2 i' X* ?1 T( c) Y法院判决:1 r+ U' ^" q( Z( |+ r/ }" C. h0 a6 m
网站向被告提供谩骂者信息: P+ ~  N  E* Y2 M3 @1 u6 U7 b2 j5 a
在琳琳起诉后,上述这家网络服务公司,于2015年1月对骂人的跟帖进行屏蔽。
/ p1 v8 V8 K- l在庭审中,这家公司辩称,他们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网络服务的公司,为网民提供交流的平台。他们根据网站与网络用户的协议,作为网站经营者,依法依约保障网站用户的言论自由权,故并未对骂人的网帖采取措施。( l1 W5 W0 T! k
这家公司认为,他们并非实际侵权人,且从未收到琳琳任何书面函件或文字信息通知删帖,所以就没有删帖。另外,网络服务公司只能提供网民的IP地址,无法提供网民其他信息。
- m+ p6 W" e9 n9 T6 ~$ U1 b3 ]法院审理认为,4位跟帖的网民,使用了相对过激及侮辱性字眼抨击琳琳,涉嫌侵权。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提供4位网民的信息,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 s( L% r5 H6 }2 Z" b1 l" D3 p至于琳琳删帖的诉求,因网站已在2015年1月屏蔽相关回帖,故已无诉请的必要。' T/ H) N: i4 e3 B. ~
至于琳琳要求网络服务公司赔礼道歉、恢复名誉,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 q0 ~1 ?3 W2 Q7 R最后,越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该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琳琳提供4位网络用户的注册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2 l8 G7 ^1 R1 i# y* H' @% c. b
法官称,类似案件已有很多。比如2008年9月,中国青年报就有一篇关于《网民发帖骂人,网站赔钱道歉》的文章。说河南郑州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后来,商都网不仅向他公开道歉,还支付了2000元精神赔偿。
2 ~; z6 t4 t. a7 ~& @; |" V. A法官提醒,网络服务公司作为信息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不断改善投诉渠道,为权利人及时、高效维权提供便利,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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