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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后续来了!《物业管理条例》将改为《物业服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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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全网关注的“物业服务”话题,有了积极回应!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告诉记者一个好消息:住建部工作人员给她打来了电话,明确告知将着手把《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纳入国民经济统计目录。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 樊芸的眼中闪烁着欣喜:“我的建议被采纳了,没想到这么快!”她说,中午住建部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她没有接到,傍晚对方就直接打到了上海代表团驻地的代表房间,“他们今天一定要与我联系反馈”。
  “‘物业管理’能不能改成‘物业服务’?两字之差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樊芸提出建议,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应将“物业管理”统一为“物业服务”。
  现场发言被新民晚报短视频报道后,迅速引发社会热切关注,仅在上海时刻视频号单平台流量就超400万,点赞10万+,网友纷纷留言支持。
  民意有所呼,部门有所应。樊芸表示,建议得到高效响应、及时反馈,体现了有关部门对代表履职的重视,也彰显了全国两会开放务实的民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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