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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 ?) |4 ]" F4 x% E5 w事发现场。 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21日讯(记者 岳东)5月20日晚9时左右,泸州一女士牵狗横穿马路时,没走旁边人行道,被一辆宝马车撞倒在地,经过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了解,该女士也要承担责任。
& y. t) Q; y1 _# Q 当时,在泸州市沱江三桥往龙马大道方向200米处,一名50岁左右女士牵狗横穿马路时,被经过一辆宝马车撞倒在地,狗也被撞飞至数米开外,肇事的宝马车车头已经凹陷变形。据了解,肇事车驾驶员称,“自己的车速约每小时80公里左右,且对向来车的车灯有些晃眼,不慎才将女子撞倒。”/ C+ ~' ~, \$ e* U2 b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获悉,该女士送往医院,经医生抢救无效身亡。 事故中队陈警官介绍,“从事发现场看到,距离女士横穿马路约50米左右的地方就有人行横道,可女士还是选择了横穿机动车道,被撞负有要承担责任。而肇事驾驶员夜间驾车不注意车速,不提前观察路况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具体双方各占责任多少,要综合调查后得出结论。”
: e6 `+ M( D8 t) J E3 I, x' c0 Z 泸州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和行人,请自觉遵守交通文明秩序,车辆应随时保持安全车速,礼让行人,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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