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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酒店保安员李建成爱上了同龄的有夫之妇同事李丽,二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然而在热恋了4个月后,李丽提出了分手,李建成多次试图挽回但无果,在一次酒后打算找情人“说清楚”,当再次遭拒后竟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向对方,并逃离现场,最终致对方死亡。日前,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案发 女洗碗工殒命草坪) Y8 i' p% m8 s8 J4 z
2014年9月15日早上5点左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保安队长小田在院内巡逻时,接到报告称有过路群众反映在住建部门前的草坪上躺着一个人。2 ~% `& b. i) |' o
小田赶紧带人赶到现场,只见有个女子躺在草坪中间,腹部附近的草上有不少血,小田赶忙报警。
! Q z, U, d0 c$ h' P 民警赶到现场后,确认女子已经死亡,尸检鉴定书显示,女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包、升主动脉及肝脏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m+ k9 p4 q8 m3 M- H( X
在现场勘查时,民警在女尸的脚旁找到一个胸牌,上有“某酒楼保安:李建成”的字样,随后,负责尸检的民警在女尸的裤兜里也找到一个胸牌,上有“刷碗员: 李丽”的字样。
& C: b i# A0 u( k8 B( P8 P. q 根据线索,民警很快确定死者就是住建部周边某酒店新入职一天的洗碗员李丽。据前一天晚上和李丽一起下班的同事回忆,李丽回宿舍时曾接了个电话,然后独自离开一直未归。! V* h& i& J1 z9 d
而当民警按照另一个胸牌的线索找到“李建成”工作的酒店时得知,此人于案发前半个月便请假离开。
5 ]( Y: }; L9 ~; J- t 抓获 行凶完返回偷情地
5 q0 a+ }# v0 I& t5 U, t 发现尸体的3个小时后,民警在月坛附近的一家旅馆内将李建成抓获。李建成对杀害李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旅馆房间内,民警还起获了李建成行凶时使用的尖刀,刀上还残留有血迹。
6 x! I1 h! j! o# c0 Q( Y/ a$ F 民警调取该旅馆的入住登记时发现,凶手李建成和死者李丽在案发前的三个月内,有多次共同开房入住的记录,就在案发前的9月13日上午,二人还曾共同入住该旅馆。2 h% q& D6 H6 i! i
“我就是为了吓唬她,不是想要杀了她。”李建成说,自己和李丽是2013年在一家酒店打工时认识的,于2014年5月确立恋爱关系,经常出去开房。而就在9月10日前后,李丽突然提出要分手,二人为此吵了一架。& e$ b: h0 p( H l7 X U3 f
此后李建成多次试图挽回二人的关系,但都遭到拒绝。案发当晚,李建成酒后再次将李丽约出。“我跪下求她别分手,她说不行,还让我以后别再来找她。”李建成说自己情急之下掏出兜里的刀准备吓唬吓唬,但李丽不但没有回心转意,还继续吵架,于是他一气之下就拿刀向李丽腹部扎了三刀。看到情人倒在血泊中,李建成转身离开,直到第二天一早保安员发现了李丽的尸体。
( z- h) y* M) Z, j7 X. a& d 庭审 家属索赔110余万
! B. g) B$ ]/ q6 ^. F( d- ]本案开庭审理期间,李建成对检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均不持异议,表示自愿认罪。其律师则提出,李建成与被害人李丽交往是出于恋爱目的,不想李丽已婚,且在李建成付出感情后,被害人又拒绝继续交往,这才引发了本案。此外,李建成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因此请求法院对李建成从轻处罚。
) N# ^; N! J9 a: T 庭审中,李建成也第一次见到了李丽的家人,丈夫带着17岁和12岁的女儿以及李丽的母亲参加了庭审,并向李建成提出了共计1127412元的民事赔偿要求。
5 v# h7 F% I4 t" E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建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被抓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所犯基本犯罪事实,同时考虑本案系情感纠纷引起,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3 _1 ^1 l1 G: O% y* s! A0 [
李建成的行为使李丽家人遭受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赔偿,但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请求中无法律依据及要求过高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4 p* r1 E6 o( ~' v2 Q9 `3 Q3 t. Q4 w 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建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李丽的家人经济损失4万元。# t! V+ f% O3 B" \- W# l4 T6 N" N" D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 g$ z$ M; i) `2 N- E) d% J, {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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