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3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男子参加婚宴饮酒后猝死,家属状告新郎、酒友索赔141万

[复制链接]

7万

主题

7万

稿子

24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4424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7:2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内蒙古一男子受邀参加朋友婚宴,饮酒后回家不幸猝死。家属悲痛之下,将婚宴新郎、两名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141万余元。11月18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 2024年7月6日晚,拓先生、石先生受邀参加好友曹先生的婚宴。两人被安排在同一桌,席间大家相互提议喝白酒。婚宴结束后,两人同行离开,拓先生电话联系朋友王先生吃烧烤。王先生点了六瓶啤酒,拓先生喝了少量啤酒后先行回家。7月7日凌晨1点左右,其妻子发现拓先生身体出现异常,当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但不幸在家中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事故发生后,拓先生家属了解到王先生、石先生分别在某财险公司投保了一款“劝酒过失”类的商业保险。于是,拓先生家属将曹先生、王先生、石先生三人以及财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14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拓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过量饮酒可能导致的后果有足够的认识。且本案中并没有强行敬酒、劝酒、罚酒等情形,拓先生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拓先生喝酒及死亡时间的连续性,可认定其死亡与在婚宴夜座中饮酒,以及后续喝啤酒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且饮酒时,曹先生、王先生、石先生三人未及时进行提醒、劝阻。对于拓先生的死亡,法院认定曹先生承担1%的赔偿责任,王先生承担3%的赔偿责任,石先生承担5%的赔偿责任。

2025年7月22日,内蒙古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民事判决。法院认定拓先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39万余元,曹先生赔偿约1.4万元,石先生赔偿约6.9万元,王先生赔偿约4.1万元(王、石二人赔偿责任由财险公司承担)。


  t# T* k% \+ c( k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11-19 06:56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