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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网报道称,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矿井水经过煤矿内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煤矿北侧不远处的沙漠中,导致面积约10万平方米沙漠被污染。报道还指出,从2013年起,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因排污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1 Q' ~! ~1 |7 A3 a3 v1 g
我们不禁要问,沙漠为何成为了污染企业的排污“乐园”?) n4 ^+ z, }% W e7 s) a
众所周知,近年来,从陆地到水系,非法的排污企业在不停地破坏着我们的生态环境。且排污地点的选择也越来越隐蔽。4 }9 d4 u2 \3 I' d$ S% ~8 e8 ^
沙漠作为人迹罕至的地方,近年来,不少排污企业纷纷选择在其附近安营扎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人烟稀少,排污成本相对“低廉”,可以肆无忌惮地排污,并且远离公众、媒体和相关机构的监管视线。
3 O. P5 u, ~6 \# a, A: F 但,沙漠不该成为排污企业的“乐园”。. r7 F* e# C/ X( B& t
2014年,因为某些企业非法向腾格里沙漠排污,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该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6 }1 W8 ~' m/ w5 t
因此,不难看出中央对污染沙漠危害性的高度关注。) ~5 {/ x3 J9 ]9 Q- a& B1 Y$ O- ]
事实上,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不仅代表了国家层面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表明了我国政府“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勇气和决心,更是为了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子孙谋福祉。* z7 z2 E. w$ s5 |; V- J
高压下,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作为山东省属国有企业的兖矿集团,却在面对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时,选择的不是尊重和带头治污,相反却选择顶风“作案”,有恃无恐的“胆识”可见一斑。
" x. h+ }$ ]9 ^$ j! c! Q+ `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污染10万平方米沙漠的金鸡滩煤矿,刚刚在今年3月,因未取得采矿权而擅自组织生产被监管部门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工整改。
- g9 f+ }( W' a% l7 U- ^3 Y$ L 更具讽刺的则是污染企业的母公司----兖矿集团下属企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称,公司注重环保节能,全方位推进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矿区建设,保持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0 v+ Q& ^, |( V# N u7 x' d3 R 一边在非法污染环境,一边又高呼建设全国环保示范单位。兖矿集团的掌舵者们似乎忘了一句老话:“称号和荣誉不是挂在墙上的金字招牌,更应是时刻警醒和督促企业规范行为的警钟。”
" Q3 W* v$ S- ] 无论任何企业或个人,只有对法律有了敬畏,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进而才能健康成长,长足发展。反之,企业若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置人民生命于不顾,“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便会“以牙还牙”,也会要了企业的“命”,违法行为也必将遭到严惩。(作者:新华能源主编朱军平)# U. R3 M0 e) `* s4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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