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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华网报道称,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矿井水经过煤矿内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煤矿北侧不远处的沙漠中,导致面积约10万平方米沙漠被污染。报道还指出,从2013年起,兖矿集团榆林金鸡滩煤矿因排污问题多次被媒体曝光。
, ~, f8 X1 `6 c z" G3 _ 我们不禁要问,沙漠为何成为了污染企业的排污“乐园”?0 e% B% c0 ~, ^
众所周知,近年来,从陆地到水系,非法的排污企业在不停地破坏着我们的生态环境。且排污地点的选择也越来越隐蔽。
% D" U% f" v0 y+ l: v# I' o 沙漠作为人迹罕至的地方,近年来,不少排污企业纷纷选择在其附近安营扎寨,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人烟稀少,排污成本相对“低廉”,可以肆无忌惮地排污,并且远离公众、媒体和相关机构的监管视线。
7 _2 x/ H( y/ U3 Q* Q" |# l% Q 但,沙漠不该成为排污企业的“乐园”。
- S- }. Q6 h4 U6 Z$ M# _ 2014年,因为某些企业非法向腾格里沙漠排污,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对该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8 }0 ^7 U4 Y, _! w
因此,不难看出中央对污染沙漠危害性的高度关注。
b8 q) m5 a) S0 P% b 事实上,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不仅代表了国家层面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表明了我国政府“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勇气和决心,更是为了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子孙谋福祉。2 T1 d) G2 c+ {+ W& f' @; k$ P0 k
高压下,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作为山东省属国有企业的兖矿集团,却在面对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时,选择的不是尊重和带头治污,相反却选择顶风“作案”,有恃无恐的“胆识”可见一斑。
+ V2 G0 l j; G/ S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个污染10万平方米沙漠的金鸡滩煤矿,刚刚在今年3月,因未取得采矿权而擅自组织生产被监管部门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工整改。
7 N3 C. I$ S+ h; \1 f( r% L& |5 a% X 更具讽刺的则是污染企业的母公司----兖矿集团下属企业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称,公司注重环保节能,全方位推进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矿区建设,保持了“中华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 q3 @) B" B* v 一边在非法污染环境,一边又高呼建设全国环保示范单位。兖矿集团的掌舵者们似乎忘了一句老话:“称号和荣誉不是挂在墙上的金字招牌,更应是时刻警醒和督促企业规范行为的警钟。”
9 t5 K) u8 J7 ^0 r X 无论任何企业或个人,只有对法律有了敬畏,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进而才能健康成长,长足发展。反之,企业若对法律规定置若罔闻,置人民生命于不顾,“长了牙齿”的新《环保法》便会“以牙还牙”,也会要了企业的“命”,违法行为也必将遭到严惩。(作者:新华能源主编朱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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