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路口电子眼抓拍到行人闯红灯。 “5月15日起,我们将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进行红外线电子眼抓拍,不但曝光,还得罚款。”5月6日,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介绍,该市交警部门已在高新区万向汽车城路口、游仙区绵阳第三人民医院路口,安装了行人电子眼进行抓拍。 电子眼在拍到行人三次违法的照片后,会直接将视频及特写照片传至数据库,并在道路两侧的显示屏上单一播放违法行为;当行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违法20次,系统将会自动对违法行人进行脸部识别,并将违法行人的违法行为及特写照片在城区多个行人闯红灯电子眼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曝光;同时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给予5元至30元的罚款。 行人闯红灯电子眼抓拍曝光 “5月5日,绵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安装电子眼,抓拍行人闯红灯。”据绵阳交警支队介绍,目前,该市在位于高新区万向汽车城、游仙区第三人民医院路口的电子眼已投入试运行。6日下班高峰期时,华西都市报记者在万向汽车城路口看到,两侧已聚满了过街的行人。当红灯亮起,一市民走出等候区横穿马路过街时,设在路口的系统广播响起,并提醒该市民“请退回等候区”。由于该市民没有听到广播提示,径直向马路对面走去,安装在路口的摄像头将这位市民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拍摄了下来,并将其违法行为传至路口两侧的电子显示屏。 “系统连拍三次,就会将行人违法信息上传至数据库。”参与研发系统的刘孝全告诉记者,行人闯红灯电子眼采用的是电子感应方式,当行人刚走出等候区时,路口的语音广播就会发出提示音,让行人自觉退回等候区。市民不听语音提示,再往前行走至第一根行车线时,电子眼在记录下行人违法闯红灯的同时,开始第一次抓拍;到第二根行车线时,电子眼抓拍第二次;到第三根行车线时,电子眼抓拍第三次。最后会将拍到违法闯红灯行人的特写照片,传至路边的显示屏,进行曝光。据刘孝全介绍,市民闯红灯电子眼的像素达到500万,比抓拍汽车违法的像素还高。“拍下来的照片,连行人脸上的斑点都能看见,很清晰。” 闯红灯将被罚款5元至30元 “该系统同时具有自动曝光功能和取证功能,一方面对交通违法行人进行实时曝光,另一方面对交警行政处罚具有取证功能,但更多的是对违法行人起约束和警示作用。”绵阳交警支队交通设施规划管理大队负责人董波告诉记者,该系统在拍到行人三次违法的照片后,会直接将视频及特写照片传至数据库,并在道路两侧的显示屏上单一播放违法行为。当行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连续违法20次,系统将会自动对违法行人进行脸部识别,并将违法行人的违法行为及特写照片在城区多个行人闯红灯电子眼显示屏上进行滚动曝光。 “所拍下的行人闯红灯违法视频及特写图片将会成为下一步处罚的依据。”董波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4条,对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翻越、倚坐隔离护栏等,罚款5元至30元。 董波说,在启用行人闯红灯电子眼之前,绵阳交警支队就对此进行了宣传。“从试运行两天时间来看,大多数行人对违法过马路被拍一事比较支持,但还是有部分市民仍按照以前的方式过马路。”目前系统还属于试运行状态,交警部门更多的是起约束、警示作用。后期系统成熟后,将会在中心城区的主要路口进行推广。“红绿灯就是24小时在岗的无声警察,现在又设置闯红灯电子眼,其目的就是通过多种手段,让行人过街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董波说。 行人 违法行为遭曝光和罚款 很有必要 “闯红灯要遭拍下来循环播放?那以后要注意了,不然要出洋相。”6日下午,在绵阳一家医院上班的刘女士,每天上下班都要从首批安装电子眼的路口经过,她对此做法表示赞同。“罚钱是小事,最主要是曝光了没面子。”刘女士说,以前经过路口时,可能会因为赶时间而忽略了信号灯,而现在安装了闯红灯电子眼后,更多的会考虑被曝光后造成的影响。 对于违法罚款,绵阳市民袁先生说,“自己违反了规定,罚点款也能承受。”而对于连续违法被曝光,袁先生心里还是很纠结,“安了好,大家的安全都有保障,马上见效也不现实,至少有个警示作用。”但是一时因为走得急,忘记了红绿灯,被拍了照,曝了光,“脸面该往哪里放?” 也有市民认为,中国人虽然爱面子,但如果自己闯红灯的影像被播放了,也不失为治本的一个好方法,公布照片总比出车祸好吧。 司机 行人过街得到规范 望早推广 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置行人闯红灯电子眼,对于司机来说,可以说是福音。有车一族刘怡岑说,“行人过街的行为得到规范,以后道路会更通畅。” 刘怡岑说,她以前就遇到过行人在路口乱穿,“左转时老火得很。”在城区世纪巴登路口左转只有19秒,当左转弯灯开亮时,另外几条道的车辆停了下来,而一些行人看到车少的机会,就直接冲上了斑马线,行人是过去了,而左转车辆却被堵了下来。“一个个闯了红灯还跟大爷一样,我们左转时总不可能为了这个绿灯而去和行人抢道。”刘怡岑告诉记者,过不了这一个绿灯,又得等99秒的红灯,“左转道上的驾驶员都急得上火。” 对于绵阳市下一步将在主城区中心地段的路口安装这种电子眼,刘怡岑说,“希望早点推广。” 不/同/声/音 公共场合循环播放是否侵犯肖像权? “建议将被抓拍行人的面部进行打码处理。”绵阳一中王老师表达了不同看法,“我支持处罚闯红灯的行人,但在公共场合循环播放被抓拍行人的影像是否侵犯肖像权?这个行为是否妥当?” “行人无视交通规则,肆意闯红灯一直是城市‘顽疾’,安装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也是为了行人的安全着想。”绵阳涪城区一机关干部张先生表示,阻止行人闯红灯的步伐,这并不是最根本的办法,对于“中国式过马路”,还是要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对自己负责。 律/师/说/法曝光可能涉及隐私问题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认为,就行人闯红灯进行“曝光”的措施,理论上对他人会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但是,个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个人隐私,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若对违法者面部不作遮隐处理情形下,向不特定多数人反复进行“曝光”,这和对犯罪分子进行“游街”一样,会使违法、犯罪者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所以,在法律没有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不建议相关行政机关采取这种措施。 华西都市报记者 周洪攀 姚茂强(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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