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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当事人:在看守所里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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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16: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责相关办案人员。此前,尹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了285天。
在未被关押之前,尹某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对此,尹某29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4月,他还在看守所里时,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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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证据不足,检方决定不起诉
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2023年8月18日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经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濮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3年10月30日,濮阳县公安局以尹某涉嫌强奸罪向濮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濮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尹某与武某系夫妻关系,自2023年2月份以来因两人感情问题分居,武某提出离婚。2023年7月26日12时许,尹某窜至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13楼,在主卧室内对武某实施强奸。同年11月24日濮阳县检察院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4日濮阳县检察院建议濮阳县法院延期审理,同年4月3日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同年7月1日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2024年5月2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濮阳县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去年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我是去年5月29日出的看守所,由于种种原因,时隔一年才正式向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这285天不能白白被关押。”29日晚,当事人尹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尹某被控强奸关押之前,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
据媒体此前报道,尹母曾介绍,儿子初中毕业后即出外打工。2012年经人介绍,28岁的尹某与邻镇22岁的女子武某认识,两人于次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2015年,全家花了32万多全款在县城给小夫妻买了房。
夫妻俩虽然经常闹矛盾,但还是相继生下3个儿女。2016年长女出生,2018年儿子出生,2022年次女出生。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武某诉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判决书显示,武某在诉讼请求中称,婚后发现与丈夫尹某性格不合,且尹某长期对她进行家庭暴力,她婚后首次怀孕不慎流产,尹某认为是其身体原因造成,并在她月子期间掐其喉咙进行殴打。2020年,尹某家暴更加严重,有一次她被殴打致伤并住院接受治疗才得以缓解。她怀三胎期间,驾驶四轮电动车正常行驶过程中,尹某故意拦截并撞击她的车辆导致她险些陷入河道。尹某在道路上对她进行殴打,导致胎儿险些流产。
判决书显示,针对武某的离婚请求,尹某辩称,两育有三个孩子,足以证明夫妻感情良好,并称没有对武某实施过家庭暴力。
2023年5月15日,濮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武某所诉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证据不足。“不准原告与被告离婚。”
不服上述判决,武某于当年6月向濮阳市中院提起上诉要求离婚,被驳回维持原判。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尹某给父母写信
尹某的姐姐称,弟弟有时候会去县城里的房子看孩子。那天,他过去了,家里没人。“他就在床上睡觉,上身没穿衣服。”
尹某姐姐提供的视频显示,尹某与武某同坐在一张床上,尹某紧紧抓着武某的右手,用右脚紧紧抵着武某的左肩。武某则不停地叫着让尹某“撒手!”表情愠怒。
武某则称,在拍摄这段视频之前,尹某还拍了自己的裸照。“他把我的衣服全部脱光了,拍了视频。”
据介绍,这个“婚内强奸”案,法院经过了两次开庭,都没有宣判。去年7月,濮阳县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濮阳县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去年4月,我还在关押期间时,已经调解离婚了,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5月29日晚,尹某告诉记者,9岁的大女儿跟了武某,7岁的儿子和3岁的小女儿归他抚养。
对于法律文书中所载多次殴打武某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对记者称:“我没有家暴,武某总是不让我回家,一回家她就报警说我家暴,后来又出了‘强奸’的事,把我关进去了!”
“现在你已经出来了,武某是什么反应?”对此尹某称,武某对检察院不起诉他好像没有申诉。濮阳市检察院不起诉尹某的决定是去年7月作出的,上面说了如果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濮阳市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濮阳县法院提起自诉。
记者提出联系武某核实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尹某提供了武某的手机号,但记者未能拨通。
“夫妻一场,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出看守所一年来,我们再没有联系过。”尹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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