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各类汽车琳琅满目,不论车型外观及配置如何千变万化,汽车的核载标准始终如一,例如,5座汽车的额定承载量为5人,即使再多一个刚刚诞生的婴儿,也属超载范畴,而7座汽车的额定承载量则为7人,多一人也属违规,部分驾驶者对于汽车核载规定缺乏深入了解,误以为核载人数仅计算乘客数量,未将驾驶员纳入其中,因此,在遇到交警检查时,往往会引发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
广西某男子购置了一辆面包车,该车辆的核载人数为7人,平日里,该男子驾驶此车上下班,并时常搭载同事同行,然而,在一次下班途中,该男子搭载了公司的7名女性同事,行至一处路口时,被在此执行任务的交警拦下。交警查看了车内的人员情况,将车主引导至路边,随后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了详细核实,经确认无误后,交警进一步检查了车主的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确认其均为真实且有效,值得注意的是,该车主已有长达10年的驾龄。
交警向该男子明确指出,由于其涉嫌超载,需接受相应处罚,正当交警着手开具罚单之际,该男子却突然抓住交警的手,并以质疑的口吻询问:“我驾驶的车辆为7座车,搭载7人为什么属于超载?” 面对男子的疑问,在场交警无不感到惊讶,随后,交警耐心向其解释了核载人数的具体含义:核载7人,意味着车内所有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或等于7人,然而,目前车内乘客已达7人,再加上车主本人,总人数已达到8人,显然已构成超载。 尽管交警的解释已足够清晰明了,但该男子似乎仍然未能完全理解,他接下来的一番言论,更是令交警忍俊不禁,该男子反问道:“难道我也算人吗?”
难以想象这位男子究竟是如何通过驾照考试的,居然连汽车核载人数的基本准则都毫不知晓,如此状况怎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更为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还是一位拥有10年驾龄的资深驾驶员,实在令人费解这些年来他究竟是如何驾驶车辆的。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车内乘客数量应以行驶证上标注的核载人数为准,核载人数既包括乘客,也涵盖驾驶员,超员与否仅取决于车内实际人数,与乘客年龄、身高、体重等因素无关。
例如,7座客车若搭载8名乘客,同样属于超员行为,但因尚未超过核定人数的20%,故驾驶员将面临扣除3分,罚款金额为200元至500元不等的处罚,若车上超员人数超过20%,驾驶员将被扣除6分。 部分驾驶者认为面包车空间宽敞,承载力强,购得面包车后便将其作为客运车辆使用,每逢节假日来临,面包车主纷纷将车辆变为“顺风车”,搭载同城居民返家,为了获取更多收益,他们不惜违反交通规则,持续增加车内乘客数量,从而给行车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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