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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顶弟弟身份入职”59岁保安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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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蒋运生生前与辰泰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方的身份信息为蒋林。   受访者供图今年3月,东莞塘厦一位年近六旬的保安在宿舍内猝死该事件背后,还存在死者生前因高龄问题,以其弟弟的身份资料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目前,死者家属控诉保安公司明知死者在身亡前一天已经发病,却未送医救治,且顶包签署劳动合同一事是由保安公司人员怂恿所为,公司方面应负责并赔偿。
涉事的广东辰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泰保安公司)有关负责人称,死者身亡前一晚“人是没事的”,公司领导对于顶包合同的事并不知情,但不排除底下有员工参与,“下面某一些人,为了工作弄虚作假,我们肯定会追究责任的”。
据悉,家属方面提出15万元的索赔诉求,保安公司方面未予应允。目前塘厦镇多部门已介入调解处理。
事件
以弟弟身份资料签订劳动合同
家属称“保安公司知道这回事”  
今年3月18日,塘厦镇大江源小学一名为蒋运生的保安在宿舍内猝死。根据塘厦公安分局石潭布派出所向死者家属开具的证明,3月18日7时56分许,该所接报塘厦大江源小学保安宿舍内有人去世,死者名为蒋运生(男,59岁),现已排除他杀嫌疑。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蒋运生的死亡原因为猝死,死亡时间是3月18日。,该起事件背后还存在死者生前以亲属的身份资料与辰泰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死者蒋运生的弟弟蒋林(化名)讲述,此前蒋运生曾因高血压、脑出血等情况在2024年动过手术,今年2月,辰泰保安公司想招聘蒋运生为保安,但因蒋运生年纪过大,保安公司的人员建议其用弟弟蒋林的身份资料办理入职。
蒋林告诉记者,他与哥哥蒋运生样貌相似,办理入职时他提供了身份证资料供哥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银行卡账号作工资卡,“当时入职体检还是由保安公司的人领着我去体检的,保安公司是知道这回事的”。
今年2月中旬,辰泰保安公司与蒋运生签订劳动合同,工作职责为保安,不过合同上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均是蒋林,签名也由蒋运生代签。蒋运生入职后,被派遣前往大江源小学担任保安。  
回应
保安公司称“下面有人弄虚作假”
不排除有员工参与顶包签订合同  
蒋运生在学校工作一个月后,突发意外。
“从学校的监控录像看到,3月17日他其实已经发病,下班后由保安同事搀扶他回宿舍,摇摇晃晃,基本上已不省人事了。”蒋林说,第二天3月18日早上六七点,哥哥被发现死在学校保安宿舍的床上,当天上午就被拉去了殡仪馆,而后保安公司才通知家属。
蒋林诉说,保安公司明知其哥哥3月17日时已经发病,却不送院救治或通知家属,以致悲剧酿成,此外,保安公司的人员还怂恿哥哥蒋运生用亲属的身份信息签署劳动合同,应为此事负责。此前,家属在当地多部门的介入下与保安公司进行了调解,提出30万元索赔金额,后金额降至15万元,不过双方未达成共识。
4月23日,辰泰保安公司一位任姓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说,“我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调解,家属方面提无理要求,每次过来谈的人都不一样。”
对于家属控诉3月17日蒋运生已发病,保安公司未及时送医和通知家属的问题,任姓负责人表示,据与蒋运生一同住宿的保安反馈,蒋运生在17日晚22时还曾让同事“刷手机视频的声音小声点,他要睡觉”。该负责人还表示,“他当时说有点不舒服,保安队长问要不要去医院,他说不用。他当时是没事的。”
蒋林对此说法予以驳斥。他向南都记者强调,侄子(即蒋运生的孩子)晚上常常都会和哥哥通电话,17日晚20时打过他的电话,没人接,怀疑当时已经发病严重,如果稍微清醒一点,哥哥可以接,或者回拨过去。蒋林出示的通话记录截图显示,3月17日晚20时许侄子曾拨打过蒋运生的电话,未接通。
“他入职时欺骗我们公司,用的是他弟弟蒋林的姓名来入职的,我们也是受害者。下面某一些人,为了工作弄虚作假,我们肯定会追究责任的。”对于顶包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任姓负责人表示,公司领导层面是不知情的,但不排除底下有员工知情且参与了顶包签署劳动合同的事。  
进展
政府多部门介入调解
补偿金额始终未谈拢 记者从塘厦当地了解到,事件发生后,塘厦平安法治办、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处置工作专班。
根据塘厦镇平安法治办的回复内容,针对劳动合同的情况,目前官方认定为:经调查,因年龄问题,蒋运生冒顶其弟蒋林的身份,通过辰泰保安公司派遣到学校做保安。
4月24日,塘厦人社分局就此事回复南都称,经核查,不管是蒋运生还是蒋林,在涉事保安公司内均无参保记录。据辰泰保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蒋运生于2025年2月16日通过辰泰保安公司的保安队长张某某办理入职手续,当时恰逢周末,公司人事部无人值班,招聘工作便由张某某负责。在此过程中,蒋运生填写了蒋林个人信息的入职登记表、保安员入职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并向辰泰保安公司提供了蒋林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体检表。完成入职手续后,张某某直接安排蒋运生前往塘厦大江源小学担任保安一职。
塘厦人社分局还提到,劳动者以虚假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欺诈行为。
在调解的问题上,塘厦镇平安法治办回复说,专班多次组织家属代表、保安公司代表及学校代表协商,但家属代表与保安公司始终不能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死者家属一开始提出30万元的补偿,经多次协调后将补偿金额降至15万元。保安公司代表同意将补偿金额由4.1万元增至6万元,同时表示将向公司汇报,为家属争取更多补偿。此外,专班建议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引导家属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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