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波三年,杜素媛控告谭某星强奸一案,迎来了一线希望。今年3月,安徽泗县检察院受理了杜素媛递交立案监督的材料,目前依法办理中。 2022年1月15日,谭某星与杜素媛不满14岁的女儿杜雨发生性关系,导致杜雨怀孕。但泗县警方认为谭某星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缘由为“杜雨自愿以及谭某星不明知杜雨年龄”,杜素媛说,去年8月份,她收到警方作出的终止侦查决定书。 那一年,还在读初中的杜雨还遭到多名未成年人性侵害。杜素媛说,2022年1月2日、1月10日,杜雨被五名未成年人实施了轮奸。2023年3月14日,泗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五名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8年不等。其后安徽宿州中级法院驳回五名被告人(未成年人,其中一人又申请撤回上诉)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因杜雨怀孕而被发现,其后又发现流产胎儿的父系DNA并非来自这五人,而是杜雨的“网恋对象”谭某星。杜素媛介绍,杜雨在人工流产过程中又遭遇大出血,为了保住性命手术切除全子宫,导致双侧卵巢萎缩,存在三处伤残。 而在杜素媛控告谭某星强奸一案中,谭某星是否明知杜雨年龄成了案件争议焦点。有律师认为,侦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全案审慎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 杜素媛一直不认可公安作出这一决定,她四处奔波,向宿州、泗县有关部门投递材料,申请监督。 今年3月11日,她收到泗县检察院的短信通知,经审查,案件符合该院受理条件,已依法受理。目前,杜素媛正等待检察机关的受理结果。“我希望谭某星被刑事立案,我要一个公平”。
受害女孩母亲向泗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立案监督材料,泗县检察院短信通知已受理 受访者提供 男子与未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致其怀孕 2022年的夏天,杜素媛意外发现女儿杜雨怀孕了。 “我感觉我的天都塌了。”杜素媛说,她很想知道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开始,杜雨不想跟她们说话,经过姐姐的沟通,杜雨才说自己遭遇他人性侵害了。事发时,杜雨不满14周岁。 杜素媛向泗县公安局报警。2022年8月6日,泗县警方给杜雨做了笔录问询。很快,泗县公安局锁定了五名犯罪嫌疑人。2022年8月8日,这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报案后,杜素媛带着杜雨去了泗县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根据杜素媛提供相关材料记载,2022年8月9日,杜雨主诉“停经7+月,自觉胎动2+月”,到泗县人民医院住院引产。经医院检查,初步诊断为晚期妊娠、计划外妊娠;2022年8月11日通过“羊膜腔内药物引产”,次日在医院协助下自行分娩一死婴。 但泗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告知,经DNA鉴定,胎儿与到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并无关系。杜素媛说,警方通过调看杜雨手机聊天记录得知,还有一名男子谭某星有嫌疑。 经泗县警方询问,杜雨说明了一些情况。杜素媛说,2021年11月份左右,杜雨通过打游戏认识了谭某星,两人开始“网恋”,相识一个多月。2022年1月14日23时许,谭某星带着一名男子一同来到杜雨出租屋里,杜雨的闺蜜张小小也在。“当时姐姐也在家,但从来都没见过谭某星。来之前,他们商量慢一点开门,不要吵醒她姐姐。”杜素媛说,在2022年1月14日夜到15日凌晨,谭某星等四人在同一间卧室里,杜雨和谭某星睡在地上。杜素媛称,那天夜里,在杜雨不愿意的情况下,谭某星实施了性侵害。 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显示,杜雨出生于2008年1月25日,谭某星出生于2000年10月31日。谭某星当年与杜雨发生性关系时,年龄为22岁,是一名成年男性,而杜雨未满14周岁。 为何第一次报警时没有向警方陈述?杜素媛提到,当时警察问了孩子这一问题,孩子当时答复是,“谭某星要去碰她,她不愿意,她感觉谭某星没有进入,以为没有发生关系”。 然而,经宿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谭某星系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认定谭某星不构成犯罪,警方不予立案并终止侦查 谭某星被传唤到案,做了笔录问询。杜素媛说,经过调查,警方却口头告知谭某星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予立案,理由是,“杜雨没有激烈反抗,是自愿的,且在网上说自己16岁,谭某星不构成犯罪”。 杜素媛说,谭某星未因此事受到任何法律处罚,她的女儿却差点丢失了性命。她回忆,在人工流产过程中遭遇大出血。为了保命,杜雨被迫切除全子宫。安徽科源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杜雨双侧卵巢萎缩,部分丧失功能,构成六级伤残;全子宫切除术后,构成七级伤残;阴道裂伤修补术后,构成十级伤残。 案发三年以来,杜素媛多次向泗县公安局、泗县检察院、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市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反映,直到2024年8月份,泗县公安局才向其提供了一份关于谭某星的终止侦查决定书。 杜素媛提供的一份由泗县公安局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该局办理的杜雨被强奸一案,经查明谭某星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第2款之规定,现决定终止对谭某星的侦查。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4月25日,联系了该案件办案民警,其表示杜雨的案件目前由当地检察院正在办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2023年2月10日,泗县公安局对谭某星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2024年8月份,受害女孩母亲才收到这份决定书 受访者提供 行为人是否“明知”女方年龄成案件焦点 针对不予立案的结果,杜素媛要求阅卷。2024年7月份,杜素媛和代理律师一起去了泗县公安局,查阅了案件相关材料。 4月23日,杜素媛的代理律师告诉主要查看了谭某星和杜雨的口供材料。警方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主要有两项依据:一是认定杜雨自愿与谭某星发生性关系;二是认定谭某星不明知杜雨的真实年龄。 杜素媛和代理律师均确认,谭某星与杜雨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是2022年1月15日,且只发生过这一次性关系,当时杜雨还未满14周岁。 代理律师回忆,在杜雨的笔录中,她承认在网上跟别人介绍自己16岁,怕介绍小了,没人愿意和她玩;谭某星则称不知道对方年龄,且双方自愿。 谭某星这一说辞,与杜素媛的讲述有所出入。杜素媛表示孩子当时是不愿意的。“当时她又惊又怕,如果被其他人听见了她以后怎么见人”。杜素媛说。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也就是说,无论被害人是否自愿,跟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这是法律对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保护。 不过,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的不同,行为人是否构成奸淫幼女,还需要对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为幼女进行判断。 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十九条,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而言,应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是否可能为幼女,若可以做出判断,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我曾见过杜雨,并非浓妆艳抹,明显就是十三四岁的女孩,她的外表是很瘦小很弱小的一个小孩。”代理律师说,谭某星作为一名22岁的成年男性,完全具备判断对方年龄的能力。 杜素媛说,她曾向案件各方提供过杜雨2022年1月15日前后的生活照片和视频。只要是个普通正常的成年人甚至少年,都能从杜雨的身高、面容、外形、穿着判断出,杜雨比她声称的年龄要小,甚至要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更小。 “在案证据证明,潘某某供述女孩上初中,胡某某供述知道被害人上初二了,骆某某亦供述女孩说她是初二的,陆某某供述他到宾馆后问胡某某这个小女孩看起来那么小,才多大,胡某某说今年上初二了,被害人的照片载明2022年8月6日其身高148cm。”泗县法院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 上述五名未成年人性侵案的判决书还显示,2022年1月2日下午,被告人程某通过互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认识了杜雨。当日晚,程某通过微信将杜雨约到当地一家电竞酒店,被告人程某、骆某某、潘某某、胡某某不顾杜雨反抗,轮流实施奸淫。次日上午10时许,因担心被害人杜雨怀孕,程某网购避孕药让其服用。 2022年1月10日左右晚上,被告人胡某某又以请吃东西、拿走手机等方式,迫使被害人到电竞酒店索要手机。前述4名被告人与被告人陆某某一起再次实施性侵。 对此,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4月24日告诉澎湃新闻,从上述已判决案件材料可以举轻以明重,未成年被告人都知道被害人是幼女,何况成年男子。因此,“不知被害人是幼女”的抗辩不合情理,不应成立。该成年男子有重大犯罪嫌疑,应该重新立案调查。检察机关也可以提起立案监督。
行为人是否“明知”女方年龄成案件焦点,图为侵害幼女(资料图/图文无关)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萧鹏告诉,根据现有信息,谭某星自称对方年龄不明知,据此辩护,侦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全案审慎认定。 萧鹏提到,此外,根据警方的《终止侦查决定书》,其依据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规定2020年7月20日进行了修正,现行的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已没有第二款规定。此处值得提出疑议。 杜素媛一直想讨个公道,希望谭某星事件被刑事立案。这三年来,她也一直不断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今年3月份,她向泗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申请立案监督的材料。3月11日,泗县检察院通过短信回复称,经审查,符合该院受理条件,已依法受理;3月26日,泗县检察院再次发短信通知,已转由该院第一检察部办理,该案件进展及办理结果将于三个月内答复;3月28日,泗县公安局信访室回复表示,关于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问题,已移送刑侦大队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4月25日,致电泗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杜素媛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正由该单位第一检察部(刑事犯罪检察)办理,具体进展将会发送文书给当事人。 (文中杜素媛、杜雨、谭某星为化名) " K: S5 l( _& b- @! z! F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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