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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五中是法外之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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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 10:08:3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2 x6 |* f' k% l& n9 \
; \: w8 y9 t$ F" b/ l南充五中在2019年就已经在老围墙上重建加高过,2025年又对同一段围墙进行翻修并且再次加高。现在的围墙高度最高处已经接近4米,明显超出了合理范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见过哪个学校的围墙修这么高。南充五中的围墙高度加了又加,这是在浪费财政经费,在当今经济大环境下,老百姓都是勒紧腰带过日子,但财政还是给予了南充五中足够的经费支持。政府给予你五中经费支持,不是让你五中来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南充五中在翻修围墙时,不顾相邻住户的利益,执意再次加高围墙,违反了《民法典》第288条和293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0 n' F# G/ q1 k! o5 b8 v/ {第293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 B# y& s3 ~. X" ~: B0 \. l  J% @5 l- i之后南充五中与相邻楼栋住户协商一致,同意围墙加高后围墙中间采用铁艺镂空工艺。但是围墙修好后,在2025年3月24日南充五中趁相邻住户不在家时偷偷在围墙镂空处重新遮挡、封堵起来了,这一处镂空刚好夹在五中两栋楼中间,这一封堵严重影响了一楼住户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这是对《民法典》的公认挑衅。说明南充五中根本就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是谁赋予了南充五中领导这么大的权利?南充五中前期以欺骗手段获得相邻住户的支持加高围墙,后期又以各种理由封堵围墙的通风采光,南充五中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9 U* O% N8 i& S. |7 ^+ ^
紧临五中围墙的居民楼距离围墙最窄处仅有三四十厘米,一楼住户的采光、通风和日照等相邻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南充五中权利再大,难道能大过法律吗?我们小老百姓就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南充五中领导管理层也要肆意践踏,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处境,这样的一群管理者能育出什么样的学生可想而知!' v" Y/ U+ ^1 r; J2 G+ X8 j3 c
我们通过正规信访渠道进行了信访,结果盼来的是遥遥无期的等待,取一块板子需要两个月吗?现在是法治社会,不是哪一家独大,也没有谁能一手遮天! 3 e- x/ h5 {. K9 Z8 a

: L$ c7 s2 r( S围墙上那么多地方可以挂,非要挂到围墙的通风采光口上,非要影响别人,这人心真是一言难尽
$ b6 R9 t! @1 S% z* A8 a4 Z) o  G
/ a. E; v) l$ {8 ]. @南充五中里面的这个房屋搭建合规合法吗?请相关部门出来解释澄清一下 $ N0 o  w3 z: d) T! ]$ L
: u) S, e+ d4 U) ?7 T3 n+ V( b
南充五中里面的这个房屋搭建合规合法吗?老百姓搭一点遮风挡雨的就瞬间被拆除,单位搭建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吗?需要审批吗?请相关部门出来解释澄清一下 9 n, c# B2 S3 G- x- b

* Z3 \% c& q6 H0 y" ]这是铁板挂之前和挂之后的对比 0 S6 b" I" J9 z( V) C

- A$ n4 T. m9 c& z& I3 X-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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