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上天带来的灾祸,凭借自身努力,或许可以躲避,保平安,自己惹下的祸事,一般难以逃脱。人活一世几十年,多数人想趁在世时,做出成就,不枉此生。 但“现实跟梦想有差别”,能够做出成就,被他人记住的人,少之又少,属于“幸运儿”,吴天喜就是其中之一,家境贫寒的他,凭借本领,成为河南镇平首富,却在花甲之年霸占24名妙龄女,走上不归路,锒铛入狱。那么他是如何,一步步,把自己推入深渊的?
贫穷农家娃逆袭之路 吴天喜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总是穿着布满补丁的衣物,驼着背,站在家门口,盯着手中捧着香喷喷饭菜的小孩,邻居们见他可怜,主动把饭送到他面前,嘱咐道,“你在长身体,快趁热吃。” 性格倔强的吴天喜,没有接受好意,继续盯着吃饭的孩子,邻居们见状,轻叹一口气,偷偷的把饭菜递给吴家人,再三叮嘱,“不能委屈小孩”,吴家人感恩戴德的收下,用锅加热后,趁着吃饭时间,递到吴天喜的面前。 饭菜的香味,飘进吴天喜的鼻子中,肚子早已饿的咕咕直叫,他咽下口水,拿过饭碗,大口吃起米饭。除了需要忍受饥饿外,每当寒冷的冬天到来时,没有钱买保暖鞋的他,脚上生出冻疮,疼痛、瘙痒一起袭来,他只能忍受,顺便裹紧,勉强可以御寒的衣物,期待春天早日来临。
贫穷的环境,没有摧毁吴天喜的意志,相反,他变得格外坚强,对优越的生活,有巨大的渴望。由于家境原因,初中毕业后,他就外出打工,只要能够赚钱,各种脏活、累活都愿意做,希望能够攒够赚钱,过上理想中的生活。 “苦尽甘来,春暖花开”,1984年,吴天喜回到贾宋镇,与人合伙,开办一家砖厂,后来就自己单干。虽然每块砖,赚的钱不多,但砖厂少,且量大,积少成多,挣了不少钱。日渐发达的吴天喜,让周围人羡慕不已,均佩服他的胆大。 紧接着,吴天喜又先后开办面粉厂、冷冻厂,靠着胆大、肯吃苦的性格,在20世纪八十年代末时,他成为当地人口中,有头有脸的人物,走上事业巅峰,完成从贫穷农家娃,到企业家的蜕变。
企业家的堕落之路 事业上的成功,让吴天喜彻底摆脱,从前“吃了上顿,没下顿”贫困生活,如愿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人一旦发达,进入新台阶,面临的,会是数不清的诱惑,若吴天喜可以守住底线,或许他还是人们口中“亲切的企业家”。 但终究没能控制心中的欲望,随着年纪的增长,他对年轻的女孩,产生别样的兴趣,仗着自己的地位、身份,他用金钱指使刘某,在中学附近,寻找漂亮的女孩。在金钱的诱惑下,刘某纠集他人,多次采用、恐吓、威逼、殴打等手段,把女孩们送到吴天喜的办公室、宾馆房间中。 女孩们的年纪小,遇到事情,容易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解决,只能哭着,请求刘某、吴天喜等人饶过她们,可心有邪念的人,根本不为所动。据资料显示,从2005年至2007年初,刘某先后把24名女学生,挟持到吴天喜所在的地方,令人愤怒,而触犯法律的他,没有逃过惩罚!
吴天喜最终结局 吴天喜强行欺负女性,涉嫌QJ罪,QJ罪是指的是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X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其中其他手段指的是,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不敢反抗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QJ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QJ等。 在被害人中,有6名幼女(1人未遂),依据《刑法》规定,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Y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2)QJ妇女、JY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4)二人以上LJ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条中的用词为“可以”,不是应当,吴天喜欺负24名女孩,情节非常恶劣,社会影响巨大,需要严惩! 法院在审理后,2009年8月13日,以QJ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吴天喜在临死前,通过法官,告诉身边亲友,一定要吸取他的教训,遵纪守法,不可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从农家娃,变成企业家,其中的艰辛,不言而喻,可他没有珍惜,竟触犯法律,如今的结局,属于咎由自取! 6 D/ ~' Y) j$ `- x- p( G"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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