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5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律师解读陕西一老人在家中被野猪撕咬致死:捕猎队或要负刑事责任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1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725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11-26 17:40:0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一野猪闯入居民家中,顶撞撕咬老人致老人死亡一事引发关注。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称野猪闯入老人家中,系捕猎队追赶所致,且是非林业部门授权的自发行为。11月26日,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姚坤律师告诉记者,若本起事件确是由捕猎队自行发起, 捕猎队或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据相关监控视频显示,11月24日上午,一闯入居民院中的野猪径直冲向院中老人,将其撞倒在地,并反复撕咬老人下身衣物。老人从台阶摔到地上,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腰部流出大量鲜血。
25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称野猪出现在老人家中,系有捕猎队在追,“他们(捕猎队)在配合相关部门取证时说的,往年他们有林业部门授权,但是今年没有,目前这次,是他们自发的”。知情人士从民警处了解到,捕猎队的追捕时间系11月24日早上8点多,从另外一个村放的猎犬,然后到老人家事发是24日9点56分,“(捕猎队)现在已经在配合相关单位的调查取证”。
据悉,目前涉事野猪并未被抓到,当地林业公安、派出所民警、村级干部均已介入此事,且佐龙镇与岚皋县的相关单位也都在就民事补偿事宜做调解。
对此,姚坤律师表示,若本起事件确是由捕猎队自行发起,野猪在被捕猎队追赶时跑到老人家中,进而酿成惨剧,那么,捕猎队存在操作不当、未提前通知、未做好防范等过错,应对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这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姚坤律师补充道,民事赔偿的具体数额目前难以界定,因为要根据死者年龄、抚养人情况等进一步判断。若涉及过失致人死亡,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j, N/ ]9 u% ~9 H% ?7 D8 H& W+ Q" B/ {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12-5 02:52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