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户籍育龄妇女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育龄妇女尤其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的持续减少将对我县未来人口出生数量造成较大影响。”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三孩政策出台前,永嘉县对本县生育管理的20至44周岁已生育二孩的100对已婚有偶育龄妇女开展了生育意愿抽样调查工作,调查显示,100对调查对象,其中有5对夫妇明确意愿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5%;有95对夫妇明确不再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95%。育龄群众生育意愿普遍不高。 自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永嘉县生育水平整体呈现下行趋势。 县卫健局指出,2016年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虽有所增长但未达预期,2017年起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持续下降。2016-2023年永嘉县当年户籍出生人口分别为:12862,11788,9199,7784,5996,4758,3711,4309。三孩生育政策实施(2021年)后未出现如期效果,总体情况反而进一步下降。 永嘉县卫健局分析,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的生育水平面临下行压力,包括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初婚人数减少、生育意愿下降、社会家庭经济及疫情影响等,影响生育意愿下降主要受生育成本、养育成本、教育成本、婚育观念、孩子照料等因素影响,加之现阶段普惠托位供给不足、托育价格居高不下,婴幼儿缺乏照料,工作压力大,职业发展等都压制了再生育。生育观念发生改变,受教育时间延长,“婚教养”经济成本增加,生活社交范围限制等,导致婚育年龄推迟明显,随之体现为生育率降低。 在永嘉县所开展的工作中,《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自2023年12月22日起实施,2023年12月25日起可在浙里办正式申请办理,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 截至今年6月18日,永嘉县财政已下达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生育补贴通知,共计补贴金额6455000元,其中2023年第4季度批次审核通过2427人,补贴金额3795000元,2024年第1季度批次审核通过1677人,补贴金额2660000元。截至7月底,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生育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2024年第二批一次性生育补贴(即2024年第2季度批次1168人一次性生育补贴1869000元)已完成相关工作流程,现等财政资金下拨到位后即开始拨付。 在女性合法权益的保障上,据当地介绍,县妇联深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提供12338维权热线服务,为孕期女性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渠道,提高妇女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打造全县首家巾帼共享直播间,为永嘉女性提供共享直播平台,与人社局、民政局联合开设了巾帼云创训练营6期,设计涵盖短视频制作、内容创作、运营技巧、吸粉引流等专业课程,培训妇女约300名,助力妇女家门口创业就业。 永嘉县还通过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母婴室提质培优工程来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截至2023年底,全县已备案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班)共110家,总托位数达3762个,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4.3个。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公共场所已建成四星级母婴室31处,标准化配置率达到100%。 今年以来,宁波、嘉兴等地代表委员也对生育现状表示担忧。 “育龄女性作为生育的主力军,其婚育意愿和生育行为选择已成为决定未来宁波人口出生率的关键因素。”其中,宁波市镇海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8号提案披露,在宁波市育龄女性婚姻及生育意愿调查问卷中发现,超过半数女性(55.72%)认为婚姻可有可无,结婚不一定是人生必选项;有5.93%明确认为人不需要婚姻。教育程度与婚姻认同度成反比; 在生育意愿调查问卷中发现,约半数(48.94%)未婚未育女性希望只生一个孩子,35.17%选择完全不生育,15.02%希望生两个孩子,希望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占比仅为 0.87%; “养儿防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样传统的育儿观早就被年轻人视为封建,被全盘否定。而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高而导致经济压力大、降低目前的生活品质也是其放弃生育或再生育的主要原因。 上述提案呼吁,应加强职业女性反歧视保障与就业公平措施。规范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招录行为,保障妇女存在平等的就业机会,有效降低企事业单位对于未婚女性、已婚未孕女性、怀孕女性的歧视。要提供男女平等的育产假,尽可能消除职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重视提高产后女性重返职场的能力,为其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贷款免息和税费减免等方面政策支持,降低“生育惩罚”对女性生育意愿的负面影响。 在浙江嘉兴,市人社局在答复人大代表《关于提高女性生育支持,改善女性就业环境的建议》时坦言,嘉兴虽通过法律、政策、培训和服务等多方面的支持,致力于提高女性的就业率和职场地位,但是女性总体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尤其在全面放开生育政策背景下,生育适龄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权益保障方面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通过政策支持和社会服务的改善,提升女性在生育和就业方面的支持,同时促进整体就业环境的优化。 其中包括:积极优化“浙有善育”改革,研究出台区分生育“一孩”和“多孩”制定的不同城乡居民医保补贴政策,降低少儿缴纳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切实减轻生育多孩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负担;同时建议省医保局出台政策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切实减轻借助辅助技术生育人群负担,强化对参保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的保障。关于建议中提到的探索通过税收调节政策分担企业的用工成本,由于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层面,该市将在调研基础上积极向国家反映情况; 积极落实生育休假制度,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健康权,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作用,推动落实女职工生育福利待遇和休假制度。进一步引导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进行专项集体协商,倡导设置对提升职工工作积极性和生育意愿有益的条款,如根据女性员工在孕检期、哺乳期、养育期等不同阶段的特殊情况,设置合理的、有针对性的弹性工作制度,在保证员工按时完成规定工作任务或固定工作时长的前提下,给予员工更加灵活、自主选择工作时间的权力; 积极整合资源,根据职业变化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特点,为全职妈妈、待业妇女、困难女职工等就业群体实施电商直播、收纳编制、美妆美食等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大力推广南湖区“妈妈零工”服务模式,引导餐饮、美容美发、婚庆等行业企业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搭起女性家门口就业“新桥梁”。进一步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申请条件、扩大申报对象,降低贷款利率、加大贴息力度,充分发挥金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 另外,嘉兴还将坚持“日常巡视、专项检查、举报专查”的监察执法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劳动用工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等规定,争取彻底杜绝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要求违法行为的发生,全力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女性公平就业良好氛围。 / j/ |: @+ V# O* }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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