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政府“预存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农民社会保险费”4990.863万元没有划入社保专户村民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申请信息公开查询,南部县政府于2021年10月“预存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农民社会保险费”4990.863万元。《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对养老保险补偿费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由社保机构按相关规定向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南部县政府没有对该笔养老保险补偿费进行清算,却公然挪用侵占了499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 a3 O( H+ F' T
村民多次向县政府、县自规局、南隆街道办等部门投诉反映后,2023年1月18日,南部县政府县长尹成平、常务副县长李磊、副县长徐驰骋等审签批转“由县财政局、居保局、医保局、就业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和办理相关险种业务”。可是时至今日,南部县政府挪用侵占望月社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仍然没有划入村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南部县政府报征《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审核表》的承诺 7 k5 R5 K& K( d. n $ T# G1 V: m1 I& l, T. A望月社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长期得不到落实,属于南部县政府怠于履行法定职责,不担当、不作为。南部县政府不仅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等法规关于“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的规定;违背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南部县2021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关于“南部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及时兑现补偿费用”的要求;也违背了南部县政府在《南部县2021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审核表》中“我县已备齐本次拟征收土地应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的补偿费用,拟在批后征地实施时足额支付到位,保证不发生拖欠。”的承诺。# F" i* p* e' s1 }
恳请上级部门对南部县政府侵占、挪用望月社区村民社会保障金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 M! O; d! X5 R2 t$ U ( k) w. E. P( R6 T' G( u, C5 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