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林业局2000年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包含了约1700多种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一些野生动物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但进入了“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同样受到保护。常见的“三有”保护动物有:麻雀、壁虎、青蛙、野兔、刺猬、竹鼠、菜花蛇、野猪、鹌鹑等等。; x4 b5 m9 F. m& S' ], y
3 {/ X' {! @7 j) G/ V& m; u 警官提示,根据相关规定,非法狩猎“三有”陆生野生动物1只以上就属于违法行为,20只以上的就可以刑事立案,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K9 w# a; D, s0 Y: N3 D6 ]! },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