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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德阳市绵竹市麓棠镇麓棠村5组的村民,我组与2017年拟征收山地61亩分配社保名额50个,实际征收土地面积92.43亩应分配社保名额75个,多征收31.43亩应增补社保安置名额25个。增补名额与2024年6月1日下发至麓棠村5组组长阳本和手里。应各种因素导致社保迟迟未分配到户,后经过多方努力商定社保名额按照2017年没有参加社保分配且在麓棠村5组一户一栋房子分配。经过镇上领导监督会议,后期村民签字按手印同意,并将名单和村民签字名单上交镇领导审核,但是在村民内部仍有几户17年已购买社保家庭不同意该方案并且要求必须给他家里再次安排,更有盛者打闹会场,用自己生命威胁影响分配。鉴于上述镇领导杨建冬书记要求必须再次开会签字,并强调此次分配必须要到达百分之百无反对意见。请问杨书记我们投票是不是应该少数服从多数。本来名额不够怎么可能达到百分之百,此前多次反应该问题,麓棠镇政府给予的回复是百分之70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同意即可生效,现在镇领导怕那些无理取闹的村民找麻烦一而再再而三的否决签字名单。试问所谓的公平何在,政府回复的算不算数。本来17年就因为名额不够导致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应家里没有人未参与分配现在7年过去,本应该17年就拿社保的人员到现在都没有买到社保,这样的损失谁来承担。有些老人从60多等到70多,本来有希望了却因为个别人到现在还没有享受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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