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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醉酒后“明拍”女技师裙底,遭到反对后竟直接辱骂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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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4 15:49: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太不尊重人了!”安徽马鞍山,三名男子醉酒后来到足疗店按摩,在女技师按摩间隙,一名男子突然拿出ipad“明拍”对方裙底,在女技师反对要求删除后,男子非但没有删掉图片,还发到朋友分享,一边嘴上辱骂技师是biaozi,一边追打对方。而这一举动,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讨论。 事发当天,三人酒足饭饱后就约定到足疗店按摩放松一下。其中有两个人喝的比较严重,有一个是稍微清醒一点。在女技师按摩时,一名男子就说着一些不太干净的话,但考虑到对方喝酒了,技师也并没有在意,谁知这反而让对方得寸进尺 。在做足疗有弯腿动作,男子在躺着,技师按摩需要起身,就在这个间隙,男子拿出ipad进行偷拍,与其说是偷拍,不如说是明拍,因为他完全没把技师当成一回事。
' T$ Y9 B1 z9 S技师见状,连忙指责男子的举动太过分了,要求把图片删掉。 而男子非但没有删掉图片,反而还传给朋友一起“分享”。随后技师和对方发生了争执,谁知说着说着,三名男子突然发飙,直接把技师吓得跑到大厅。如此吵闹,也引来了店里其他工作人员的拦阻,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处理,他们也当着民警的面删掉了图片。
/ I, B& V& k9 \3 v' n: e4 a0 K对于此事,店长也做出了回应:“如果是正常按摩,我们是欢迎,如果要搞这些东西,对不起,咱们没有,他们实在太不尊重人了”6 e2 @+ N" n4 _) B0 |1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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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虽然现在图片已经删掉了,但不代表事情就结束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o+ E7 C8 G+ q' J. J% y6 f

" U8 Q% m- O5 S2 L$ h! \: {同时男子还有辱骂、追打他人的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第二十六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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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k/ N/ C' Q) q因为三人是来消费的客户,与店里的女技师并不认识,而且还是公开场合,这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所以应当属于情节较重。如果女技师和店里准备追究到底,那涉事男子最高可能会面临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6 P. m) C* P; D8 Y& m, y' b

  f, w. K4 I: `  T另外,三人偷拍、辱骂技师的举动,也侵害了技师的隐私权等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所以当面删除照片和道歉,这只是最低的标准,而不是事情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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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说:足疗店本来就是个是非地,虽然这次把事情处理了,但以后也没人敢来这个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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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H4 E" g) R& p& ?4 J' Y9 l对于这种说法,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足浴店有很多种,难道足浴店就不能是正规的?技师就不能正常工作了?就不能有尊严吗?之所以被认为是“是非地”,也是因为有这种“非”的存在。至于说以后没人来这个店,我认为也是一种不存在的说法,对于这种喝点酒就惹事的人,恐怕店长也不见得会欢迎,多来几次这样的客户,可能店里的技师都留不住了。8 j7 n# W$ A$ {% P; ~2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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