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 a# G: A5 c+ ]/ X9 m" t5月30日,该案中的两名女士罗某某、曾某某(即被告),主动联系到媒体发布了一份声明。声明中提到,本次事件是因罗某某、曾某某误会何先生偷拍导致,后续因道歉是否真诚等引发争议。在诉讼中,双方就案件的影响扩大责任及本次误会偷拍事件处理方式出现更大鸿沟,双方不满情绪增加。因网络舆论高涨,给罗某某、曾某某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伤害,且双方处理时,很多时候都有媒体跟随。在代理律师建议下,决定双方在没有达成直接沟通基础上,尽可能避免直接接触。因此,多数情况下都是委托律师处理或直接与法官沟通。1 X2 [( n, a' t
, ^5 J; ~3 c6 j) f0 Y# a. `声明中两女士表示,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多次调解中,她们希望就误会事件的合理处理以及平复社会争议等与何先生达成和解并共同努力,但目前双方依然分歧较大。罗、曾二人还是愿意就此次误会再次向何先生真诚公开道歉:“我们对2023年6月11日在成都地铁一号线误会何先生偷拍一事,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