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最近,发生在河南省新乡市的一起“校园纠纷”,在舆论场上引发了不少关注。之所以要给“校园纠纷”打上引号,是因为这起事件虽因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冲突而起,却升级成了一家的家长殴打另一家母子二人的治安案件。网传视频中,打人家长连连出手,使对方无力招架,责任在谁似乎毫无疑问。然而,就在事件曝光后不久,一名打人者的家属持身份证录制视频,实名举报对方家里的男孩在学校“长期霸凌”自家女孩,一时引得议论纷纷,也让事件成了一桩“罗生门”。
9 b7 C7 X: B; j9 Y3 K5 F/ w& Y. M% T+ s% ]& e/ c
4月22日,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确认该事件为学生在校相处过程中产生纠纷,后升级为家长情绪失控发生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其中动手打人的家长,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通报称,据调查,两名学生曾因价值几元的“假水”玩具产生纠纷,女孩家长报警后,经调解,由男孩退还女孩10元钱,并在班上作检讨。后来,两家又因检讨事宜再次产生纠纷,派出所和学校于4月15日再度介入调解。但仅过了一天,双方家长便因学生之间是否互相谩骂再次发生冲突,直至演起了“全武行”。
. k9 p# f e7 s V" A g
1 V+ X9 J; N7 H8 }. { Y; s一方面,当地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为事件作出了权威定性。女孩的家长既然确实动手打了人,那就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依法对其施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是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秩序的必然要求。但另一方面,公众对此事的疑问并未随着女孩家长被拘彻底打消。面对这样一起从校园内“外溢”到校园外的事件,应当有所作为、有所反思的,显然也不仅是负责执法的警方。
- N; v8 {9 o1 v8 v a
. w( O6 f0 `' v# k, j
首先,我们当然要明确:打人无论如何都是不对的,成年人动手殴打未成年人,更是极不正确的。作为未成年人家长,不论有多少情绪,自认为多么占理,一旦率先动手,“有理”也容易变成“没理”。就算家长再怎么愤怒,也要时刻牢记:教育的问题要靠教育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问题则应求助于法律。放纵情绪、滥用暴力,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容易使矛盾进一步激化,对自家子女而言,也很难称得上正面示范。! w2 h) k) p: ~1 r. \
$ K6 c, |$ m& ?. D
不过,也要看到,在此事中,倘若教育工作者能防患于未然,提前预防或有效平息学生之间的冲突,这场争吵以及双方之前的一连串纠纷,其实都可以避免。) n# u( z6 t$ P( n$ ^$ m1 k
6 \1 O. u Q& \5 J& i要避免这类冲突再次上演,关键节点并不在公安局的调解室,而在学校的教室里。以这起事件为例,不论男孩对女孩的作为是否达到了“霸凌”的程度,校方与教师都应在校园之内就把问题解决好,通过教育引导,使过错一方发自内心地反省自身行为,同时使另一方对处理结果感到信服。: G# \) p' u1 X% c" d& f
, y! N7 u# G2 G* ]4 w# k
在有关部门的通报中,我们并不清楚这场因玩具而起的纠纷究竟有怎样的前因后果,但既然男孩被要求做检讨,就说明学校认为其行为确实有错。在这种是非分明的情况下,女孩一方的家长依然担心孩子在学校会不会被“持续霸凌”,男孩的家长也不服气。这说明学校对冲突的处理还有不到位之处,没有触及学生的心灵。正因如此,当地成立的工作专班才要“对班主任进行撤换,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教育工作者而言,这绝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最基本的要求。; M; j8 \4 `% R
4 f" ?6 P6 q+ q/ q8 @2 B6 w超越个案,我们都希望孩子能成长在更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中。家长每天把他们送到学校,学校要努力做到对得起这份信任。校园教育越是尽职尽责,学生之间的相处便越是和谐,家长要操的心也就越少。; t% v8 P/ o) b- v2 ]" M6 [
( e4 q, H% {4 {& v! B* q) a0 H3 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