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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中心,有一处小区月租不要5000,不要500,只要50元不到?让租客们更为疑惑的是,近8年来竟无处交房租!
上海市中心一处小区月租仅不到50元5 J# I! c, C" {; H! M* T! c% s" w
最近,有一群特殊的租客向“新闻坊”反映称,他们居住在昭化东路58号到78号,这里是建于上世纪60年代的“租用居住公房”。原先,这里的租金都是由“驰骋物业”收取的,但是自从2016年开始,物业公司不再来收租,居民们也没地方可交租了。; g3 S# ~2 T, `6 @0 J
9 g5 n$ I. R1 U5 }也许有的人会说,这不就可以薅羊毛了吗?但棘手的问题在于,由于年代久远,这几年房子出现了各种问题。目前,房子已经出现了倾斜、反水、管线老化,甚至连天然气都没办法安装,居民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而因为租金交不出去,负责牵头维修的主体就更难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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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记者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这背后牵涉的历史遗留问题,相当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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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O( q9 U3 i0 v* \) G一个月46元左右的房租,没人收?5 f9 p% m: O0 g% }1 j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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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这里几十年的老居民介绍,昭化东路58号到78号这一排楼,最初是一排“道班房”,也就是给驻扎养路工人居住的房子。大约60年前,市城建单位将这些房子分配给了当时的员工居住,共有20户居民,每户都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上显示租金为46.4元
$ d0 J) V* S; j) H) W+ M“几十年来,一直是由驰骋物业来收房租,当时的房租费是46块左右一个月,一年一收550多元。”居民马女士说。居民马女士说几十年来租金均由驰骋物业来收
4 B) R2 D) N1 w. X) g7 w- f居民说,2011年起,收款单位不再是“驰骋物业”,而变成了“东燕物业驰骋管理处”,但收款的工作人员没变,还是同一人。在2012年更换的房卡上,单位也仍然显示是“驰骋物业”。直到2016年,工作人员突然告知“不再收取租金”。
图为2015年、2016年的房租收据 L+ w* \ b, q, |2 e+ U!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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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交租最大的影响,就是物业管理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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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8年来,老房陆续出现了屋面破损、管线老化、漏水、倾斜等一系列问题,但居民却不知该找谁去修缮或处理。目前,居民马女士说,由于“无主房”不能安装燃气,他们只能用液化气在过道里烧饭。
老房陆续出现了屋面破损、管线老化、漏水、倾斜等一系列问题
* Z w6 p$ _3 L W这处房产究竟归谁?没人认领?联系了这排居民楼所在的江苏路街道。对方表示,他们一直在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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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18年,停止收款的“驰骋物业”变更为“上海城建物业公司”。2023年7月,这排老房还出现过严重的下水道堵塞,当时也是城建物业出面解决的。之后,江苏路街道相关部门、区房管局和城建集团还专门为此开过协调会,希望理顺此处常态化的物业管理及收费。但从结果来看,未能解决问题。
城建物业还曾出席公房管理沟通会7 \" a$ d f' W: e4 j
随后联系了当时还未发生变更的“驰骋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如今自己已经调离了,但据他了解,可能是由于产权人不明确,公司才选择暂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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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V* L1 K# k! b) l* W“公司领导也是新来的,都不知道有这个资产,不知道这个资产归属于谁。我现在只知道居民手里有一张租赁卡,这张卡是我们颁给他们的,是我们盖章的。但我们只是代表政府代办这件事情,不是实际的产权人。房产是归谁,我也查过很多资料 ,就是搞不清楚了。”前上海城建物业公司员工、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9 M& |" \, k4 A t' ]+ N2 _%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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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位前负责人称,由于当时没有查出房产归属方,所以后续也都不了了之。江苏路街道方面分别又联络了城建物业公司,希望早日明确房屋的产权方,但至今仍在沟通中,未有结果。
老房子外挂着居民的衣物2 a- o( T" I$ d; v;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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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究竟谁该为此处的房屋负责呢?记者咨询了法律人士。% S( L5 a* f( N6 L: X: p: 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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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物业管理师宋安成表示:“租赁公房应该由产权单位来管理,一般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来管理。驰骋物业或者后来的城建物业,应该做好相关的管理, 代业主方来收取租金 ,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不是很清晰了。但不管产权怎么变化,管理公司该管的还是得管起来,该收的租金还是得收。但是作为房管部门,还是应该帮市民查清楚这个产权到底是谁的。”法律人士回应谁该为此处的房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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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问题,至关重要。也应该看到,如今老房的居住安全、质量问题、用水、用电、用气,各种硬件设施明显都跟不上了,修缮问题迫在眉睫。3 O" r6 k& ~' C( k+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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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们也可以算一下,几十年来,这个一年500多元的租金,确实早就和现在的生活成本、消费水平都脱节了。即便是有物业单位继续来收租,仅凭当前的租金,要展开老房修缮谈何容易?. U d& ^: M9 @' e,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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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资金方面,要解决这个几十年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并不是短时间就可以实现的。在这个确权阶段,属地相关部门是否能先做一些临时的措施和预案,至少先把眼前的居住隐患杜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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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江苏路街道已再次与城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k- ^( I; b1 I/ c)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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