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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发泄情绪与7人饮酒后死亡,家属索赔30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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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7 16:10: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近日,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23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女子为发泄情绪发朋友圈邀约喝酒者,两次共与7人喝酒后醉酒窒息死亡,家属将7名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30万被法院驳回一案,位列其中。女子郭某为发泄情绪,联系赵某一起喝酒并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寻找一起喝酒的人。王某看到后作出回应。晚间,王某等5人吃饭期间,郭某与赵某前往参与酒局。
# [2 y6 u  l5 C$ X+ a而后,郭某与赵某离开前往另一饭店继续喝酒,途中联系郜某。三人喝酒过程中,郭某呈现醉酒状态。赵某、郜某将郭某送回家中交由其丈夫照看。/ o  k5 B' M1 S' K5 }" C5 g+ E

. i; L; c3 E. J% }9 E; S' P郭某丈夫见郭某入睡,便与朋友外出散步一个半小时。回到家中,发现郭某出现异状遂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亲属将当晚与郭某共同饮酒的7人列为被告,要求连带赔偿各项损失30余万元。7 g- H! l/ L! F7 K# a0 w

) u7 F- t2 Y3 y6 o' b法院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在两次饮酒期间7名同饮者有对郭某进行劝酒、灌酒的行为。根据监控录像显示,第一次饮酒期间,郭某行动正常,此时并未处于醉酒状态。第二次饮酒期间,在郭某出现醉酒状态后,同饮者赵某、郜某将郭某送回家中,并联系了郭某丈夫才离开,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7 e' b; e' I/ j* g8 g"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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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7名被告均不存在违反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形。反观郭某作为成年人,为发泄情绪过度饮酒,积极追求醉酒的结果,让自己陷入危险的状态,进而造成窒息死亡的后果,其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郭某丈夫在郭某醉酒后对其疏于照顾,导致郭某窒息死亡,未尽到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对郭某的死亡存在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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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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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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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由一起多人共同饮酒而产生的纠纷,若不论过错就简单地认定共饮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将会对社会的正常交往活动产生负面导向。$ U# O0 h  H) b: B7 b( x

/ W& Y( b( w& v/ b. ^本案例摒弃了传统的“死者为大”和“谁闹谁有理”的观念,让法律意志得到了充分宣扬,从同饮者是否存在攀酒劝酒、故意灌酒、发现酒后不良反映后是否未尽到照顾、护送、及时通知等合理的注意义务方面厘清同饮者担责的法律界限,判决同饮人不必担责,对树立“文明饮酒 珍爱健康”的良好风尚有积极促进作用。; p7 ^0 I! ?0 f+ c, F9 t2 M* k+ D

4 u$ q9 z  M/ T# s; x; V- R同时,也提醒饮酒人要对自身饮酒后的风险有预知和判断的能力,不可采取放任的态度,将劝阻饮酒的责任完全交由同席就餐的其他人。- W. j+ |( U: U+ C0 j
$ T7 N) f) X8 f! V2 i2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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