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56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巴中市住建局局长陈兵推诿扯皮对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件!

[复制链接]

5万

主题

5万

稿子

16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6383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3-5 10:3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
本人吴传金,2003年在巴中市住建局动员下响应城市规划要求,对新市街28号与巴中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房屋门市拆迁,市政公司和我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协议约定:从2003年7月23日算起,18个月还门市和住房,截止到2005年1月28日按照协议约定还我住房和门市,拆迁动员大会上市住建局和市政公司明确要搞公益性事业,不会搞房地产开发,后来市政公司擅自修改房屋建设图纸,进行了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从未对我进行开发性质改变的告知,18个月以后也没还我家门市和住房,严重构成违约责任,截止到2014年才通知我家接房子和门市,当时市政公司在我门市内修建消防通道,引起附近住户的强烈不满,此事跟我家毫无关系,市政公司却把自身矛盾和问题引向我家,并且市政公司还我家住房不在原址也不具体提房屋每平方米的差价损失,并且门市和房屋手续不齐全因此未达到我家接收的标准,所以我家才拒绝接住房和门市。到目前为止市政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从前年开始房屋拆迁每年5万过渡费一直不给,找市住建局解决,市住建局现任局长陈兵阴阳怪气、糊涂透顶,连基本情况都不了解就信口雌黄信誓旦旦说关于我家与市政公司的拆迁纠纷信访中断了,可笑的是市住建局征收办严主任当场提醒他,截止到去年我家一直在上访没有信访中断,我很耐心提醒陈兵:市住建局一系列前任局长李仕科、杨毅、杜小兵都能解决我每年过渡费问题,你现在坐这个位置还莫能力解决我的过渡费问题,你自己承认还不如以前的住建局局长吗?陈兵苦笑着摇摇头坚定中带有无奈语气说:“我不得行,没能力解决你家过渡费问题”。然后一直强调给我家门市凹进去的部门搭建玻璃棚,明确要将我家门市出租出去才给我拿过渡费,我说你不要东拉西扯,你耳朵听不到吗,我只要两年过渡费10万元?他非常老实地回答:“我耳朵听得到”。我说要在麻辣论坛上曝光你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能力,他直言不讳,使劲地拍桌子说:“你写你的”,态度极其嚣张恶劣。后来我去市住建局10多次,他又叫市政公司法人的妻子、下属郭芝荣来局里一起协调,结果他关着门和市政公司法人的妻子在他局长办公室谈,我根本没参加,协调协调应该纠纷当事人面对面谈这是基本常识,堂堂市住建局局长关着门跟市政公司法人的妻子、下属郭芝荣密谈,不知道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还要撇开纠纷受害的当事人密谈。不久市住建局局长陈兵居然拍脑瓜决策,跟市政公司沆瀣一气,质问我为啥每年要拿5万过渡费,居然荒唐提出只给7000元过渡费,我想请问下巴中市市住建局在职大学的陈兵局长:从2017年起每年都拿了5万过渡费,你凭啥一味袒护市政公司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指使市政公司只给我7000过渡费?你参加工作也有些年头了,那要求你现在拿刚参加工作的工资合理不?请你摆正自身位置,你行使的局长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是市政公司给予你的,你每天上班所做的一切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现实里你一味袒护市政公司,充当市政公司侵害群众利益的帮凶,我现在是60多岁老年人,去年到市住建局不下20次要求解决过渡费问题,你也是父母所生所养,假如你父母为经济纠纷一直跑政府部门高达20多次,你作为一个当儿子的作何感想?你对得起党和人民群众对你的期望不?市政府明确要求市住建局妥善解决我家与市政公司拆迁纠纷,请市住建局正视我家合理诉求,不要一味袒护市政公司,尽快解决我家应得的两年过渡费10万元。请市住建局认真正面答复,不要一味打太极东拉西扯不谈重点9 m5 V! |# ~+ N' P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好友 朋友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4-4-28 02:50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 51010802000381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