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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之间的感情是很纯粹的,她们可以因为喜欢同一个明星而成为好朋友,也可以因为对同一个人的厌恶而成为知己,还有可能仅仅因为一支口红而变成可以一起逛街的好闺蜜,但是只要两个女人中间出现同一个男人,她们所有的感情都会瞬间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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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听过多少个姐妹情深最后因为男人反目成仇的例子,“闺蜜”一词甚至还因此成为了很多人的雷区,但是其实不只是朋友,就算是亲人,一旦有一方不检点,不自重,两人也会彻底反目,因为有些关系本来就是不容僭越半步的,不管是谁,做错了事情就应该付出代价。
小燕和小丽两人出生在四川资阳,家境并不富裕,就是最普通的人家。她们姐妹俩年纪相差不大,小燕是姐姐,在很小的时候,她也经常扯妹妹的头发,有什么东西也舍不得给妹妹吃,但是长大一点之后,她一直将妹妹保护在自己身后。- P6 X" s$ R$ l! T
" j# J8 z! y; k9 p( h0 Q小燕性格温柔,懦弱,小丽外向,强势,父母一直以为小丽长大以后会比姐姐有更好的成就,但是性格太过强势也不是什么好事,小丽的人生反而是显得一塌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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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为人诚实靠谱,温婉的长相让她有不少追求者,不过她也不因此而浮躁,依旧过自己的日子,相信缘分的她最后遇到了阿勇,两人过着平淡又甜蜜的生活。小丽则截然相反,在众多追求者中挑花了眼,最后选了一个油嘴滑舌的丈夫,以为婚后的日子会像丈夫许诺的那样甜蜜且富足,结果一地的鸡毛蒜皮让她接近抓狂。
各自成家以后就算是姐妹也不能一直缠着对方,但是小丽三天两头就到小燕家里诉苦,小燕便也就心软了。2003年,小丽称自己已经不相信爱情了,只希望自己有一份工作,小燕便只好叫妹妹跟着阿勇一起做药材生意。4 @3 C* p$ B/ N! H
6 f8 H* w2 l- _: C) c阿勇一开始还觉得有点难为情,毕竟做生意和谈亲戚是两码事,花钱雇人帮自己干活自己还好提要求,小姨子跟着自己做事,她要是哪里做得不对,自己难免开不了口,不过妻子强行让小丽跟着他,阿勇也只好勉为其难答应了。6 ?. v T( C% T
Z5 ~: U. J0 F! e1 m5 D- v' b这时候的阿勇还是一个模范好丈夫,赚钱能力强,会做饭又顾家,对小燕也是百般体贴,从来不会出去花天酒地,人们都说小燕嫁给他就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小燕也一直很珍惜这种幸福,殊不知前面这些年过得越幸福,后面的打击就越重。1 l9 ^5 n9 M1 x9 i/ }4 ~. p: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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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跟着姐夫做事情之后,愈发被阿勇的人格魅力吸引,相比自己不务正业只会说花言巧语的丈夫,姐夫简直就是新世纪好男人。自诩长相和能力并不比姐姐差的小丽内心有了想法,觉得这么好的男人本来就应该属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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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有意无意的撩拨中,阿勇也慢慢有了变化,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在确认了小姨子确实对自己显得过分热情时,他也曾觉得这样不好,不过阿勇的内心还是不够坚定,喝多了清汤便想要尝尝辣汤是什么滋味,最终他还是没有抵挡住小丽的故意诱惑。
两人借着做生意的名义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小燕还在家里做自己的家庭主妇,每天担心丈夫在外面受累,担心妹妹在外面受苦,他们这对野鸳鸯却在外面双宿双飞。) c; \! {7 P, V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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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不住火,小丽也根本就没有想过隐藏自己与姐夫的关系,最后甚至故意放出风声,希望与小燕正面“交锋”。所有人都被她的无耻程度吓坏了,父母哭喊着骂她、打她,说她没有良心,但是她不为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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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7 p3 ~7 s* w) \; H' h小燕的世界几近崩塌,疼爱自己的丈夫对自己不忠,自己疼爱的妹妹居然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大吵大闹过后,只剩下一个人在自我折磨。与小丽在一起之后,阿勇也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家庭责任心也没有了。他对小燕有愧疚之情,所以也希望小丽不要将事情闹大,可是小丽并不听他的话。
小燕以死相逼,得到的回应却是白眼和冷嘲热讽,小丽已经铁了心要和阿勇在一起,很快就与自己的丈夫离了婚,她的丈夫受不了她这种无耻的女人,甩手便走了。/ s0 A2 \, x4 t- ]
, F) U% o5 `! h+ b% p- c! }为了让阿勇对自己的心意更加专一,小丽想方设法让自己怀孕,最后真的生下了阿勇的孩子,小燕两次服药自杀,好在家人及时阻止。2008年3月8号,小燕希望与妹妹最后好好谈一次,结果小丽却带着她与阿勇的孩子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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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小孩与自己的丈夫长得一模一样,小燕失去了最后的理智,抓起茶几上的水果刀狠狠刺向眼前的两人,孩子当场毙命,小丽身受重伤,最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小燕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所以她并没有选择逃跑,但是也没有主动投案,在接受审讯时,她内心的悲凉感大过一切情绪,叫人看着也感觉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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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解决问题的方式是不对的,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孩子终究是无辜的,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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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8 K7 L) u1 u# W小燕造成两人死亡,不属于情节较轻,不过由于她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且杀人原因为家庭纠纷,不属于罪大恶极的社会杀人事件,所以法院在审理时依法减刑,2009年,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7 _# O: j2 q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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