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结婚而结婚”这一个选择,并不是让人彻底放弃了主见,像一个傀儡一样走入婚姻,就如本案中的夏荷,她虽然是由于年纪到了,在家人的逼婚下才选择走入婚姻,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必须完全服从他人的安排。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E: M C3 U; M+ |1 P% |' e
O# \" C& x+ Y4 |; V而且在与老王结婚以前,她便知道了老王不可靠,也就是说此时的她可以选择不进入婚姻,如果这个时候她能够与父母好好沟通,明确的表明自己的态度,有主见,那么这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K7 A2 Z. l2 F
2 n6 j9 n k6 p# E4 d Q- o! l因此“为了结婚而结婚”并不可怕,可怕是你自己持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如果秉着对自己未来负责、对婚姻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做好打算,那么即使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只要选对了人,也一样可以获得幸福。 9 P1 F$ h: T4 }- ^. b ( |* o8 ?; k$ R% }4 e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