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国宴的水平也不可能这么贵吧,你们火锅店是搞欺诈消费者的吗?我从来没点过这么多的菜,结账的时候看到几米长的小票真的吓到了! 近日,云南某地一个新闻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一女子和同事聚餐,结账时发现小票上消费了474万元,该女子称,就算倾家荡产杀了她也付不起那么多钱。 经过调查发现,原来这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经事件的女主人公李女士叙述,她是一家小型企业公司的员工,最近升职到了总经理的职位,这天,同事们为了庆祝李女士升职,便一起起哄打闹让李女士请客。
这件事确实是值得庆祝的事情,平时还要多多靠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工作还要一起配合,便同意了请客吃饭。 经几位同事一起商量,便提出要去附近新开的一家网红打卡的火锅店,听说这家火锅店菜色都不错,而且也挺好吃的,性价比都挺高。经一致同意几人便赶往火锅店。
几人到的时候刚好是饭点,服务员说需要排队叫号,让先在门口坐着等待一会儿。 这一等几个人还在门口等待了挺长时间,期间有同事听说新店开业有折扣,但是这个优惠比较麻烦,几个同事想着我们都是上班族,打工人,能省则省。 便说等会儿我们点菜的时候可以用这个优惠试试,看看是不是真的,也好给我们李经理省钱了。 几人打趣儿着说着说着服务员便叫到他们的号了。服务员将他们几位带到一桌空位,便服务他们点餐,李女士询问那个优惠活动是不是真实有效的,服务员解释称是真实有效的,但李女士当时表现得不太相信。
这位服务员就又叫来一位服务员,两人一起帮他们点餐,并说优惠活动确实是真实有效的,直接在手机上下单就行。 李女士弄这个优惠下单时反反复复弄了好几遍,下单又取消,然后又下单又取消。浪费了两位服务员的时间不说,而且也需要服务员反复核对确认,十分麻烦。 李女士几个人最终终于点好了,菜上了一些之后,李女士便开始拍照发朋友圈,直接泄露了自己的桌号和点单二维码。 谁也没有想到,这样小小的一个行为举动,竟也成为了罪魁祸首。
几人吃着喝着聊着天,谁都没有发现餐桌上的奇怪之处,过了一会儿之后,李女士突然发现,好几样把菜品她们并没有下单过,甚至有的上了好几次,当时她们只顾着说话谁都没有发现,可是那些菜也被吃掉一些了。 有的价格昂贵,有的她们甚至都不爱吃,李女士当时只是以为是服务员上错了,便喊来上菜的服务员要核对小票账单。 可服务员却说那些都是后厨让上的就端上来了,她们只管上菜,并不负责这些。
李女士看到桌上价格不菲的菜品想着自己要付的钱顿时感觉怒气值上升,直接大喊,“叫你们经理过来,”经理过来之后,先安抚了李女士等人,直接说,只要是我们店里的问题,我们会负责的,小票前台那里有,结账的时候会结算出来,您放心,只要不是您的问题,我们会负责到底的。 看到经理话已经说到这儿了,李女士便不再多说,以免气氛和场面更加混乱。只好和同事们说,先坐下来吃吧,不要影响心情,有什么事情我们吃完饭再说。
可是菜品还在接连不断地端上来,到后面的时候李女士几人已经吃不下了,叫来服务员说要买单,服务员带着李女士来到了前台。李女士说出桌号之后,服务员开始打出小票。 不过打出来的小票让李女士大为震惊,李女士称,当时的小票已经打出来很长了,可是还在一直打印,我甚至一度怀疑是打印小票的机器坏了。 没想到我的问题还没问出来,服务员就说了一句,您好,您这桌消费了474万元的账单。当时直接给我吓得直接要晕过去了。怎么可能吃个火锅要这么贵呢? 就算是慈禧来吃也吃不了这么多吧!你们这儿是怎么算的,搞错了吧,而且这上面有的菜我们也并没有吃到。把你们经理叫过来,我要跟他说。
服务员却说这确实是你们桌上面点的,不然您看看是不是其他人点的。这时李女士的同事小刘过来了,她见李女士迟迟没有回去以为是她钱没带够。 看到这个消费账单小刘也是吓了一跳,经理过来检查后,发现系统并没有问题,而且这就是桌上二维码下单的单据。经理问是不是他们谁喝醉了点错了。 小刘说他们都没有喝酒,因为第二天还要上班,便想着只是吃一顿饭,就点了几瓶饮料几瓶啤酒,怎么可能会喝醉。 李女士见经理和刚才的态度截然不同,便想着要报警。“如果你们这样的话,那我就要报警了”李女士说。
旁边有几位上菜的服务员在看着,其中有两位服务员说,别报警,这有的是我们俩点的。说话的俩人正是刚刚服务李女士那桌的服务员。 她们说李女士点单的时候一直不相信我们店里的优惠,为了那个优惠活动在不断地下单取消下单取消。 搞得我们俩人忙前忙后,店里本来就很忙了还有这样的顾客在添乱,我们不想怎么样的,只是想戏弄一下她,我们点的那些都没有上菜的。 所以就造成了这种局面。
可是经她们俩服务员看过之后说,她们没有点那么多,不是她们点的,还有几百瓶价格昂贵的酒,也不是她们点的。 之后李女士看手机发现,刚刚吃饭时发的朋友圈下面好多人评论问她吃完了没有,有没有发现她们的恶作剧。 原来是李女士家的一些网友看见了桌子上的点餐二维码,便想出了这个恶作剧手法。扫那个二维码然后下单,给她们桌子上同一份菜点了几十份,好多菜都是点了几十份甚至几百份。 而且最奇葩的是,菜品消费的数额并不大,最昂贵的是店里的酒。
他们将店里的酒点了几百单。所以才会造成几百万的账单。 李女士表示大为震惊,没想到平时在网上聊天的好友竟然做出这种坑人的恶作剧,真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李女士称自己回去一定要把这些网友删掉! 最后弄清这一系列缘由之后,火锅店经理表示,希望李女士不要追究服务员的责任了,而且这件事情责任也不在李女士,火锅店开业不久,很多事情做的还不够好,对于这种上菜流程上也会有疏忽和纰漏。 这件事儿跟我们后厨检查点菜单也有关系。没有好好核对实际情况再上菜,表示以后也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而且刚开业的火锅店不想事情闹得那么大影响客流量,按照实际吃的菜品结账就好。
李女士对经理表示感谢,毕竟还是因为自己的一条朋友圈酿成的大祸,经理没有追究自己的责任也是善意之举。便按照实际菜品金额付了款。也不会追究服务员的责任。 以案释法: 火锅店的行为是属于欺诈行为的吗?如果是欺诈造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o& P* K3 j3 i7 c/ m1 y: Y《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欺诈行为具体可以包括:(一)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销售明知是失效、变质、受污染商品的。+ M6 C8 E, e! O' Q" ?, J0 y
(三)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的(四)采取短尺少秤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的(五)采取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等欺骗性价格表示的等等(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中欺诈的认定主要有:销售诱导的、虚假演示或者说明的、以假充真的、销售禁止的商品的、少秤少量的、发布虚假广告的等,具体情况下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欺诈行为而定。
& N4 H+ M5 F5 {8 T# T" c" x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V* V5 b' L8 H) r3 c! N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U# [* H8 }. f: T7 a&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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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中,火锅店经营者不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欺诈行为,而且经营者处理这件事时行为合理。并未造成不良影响。 服务员和网友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不构成,这件事儿不构成犯罪,只是一种恶意行为,不道德的行为,对维持和维护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有一定影响。希望李女士和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网络上,都要保护好自己的隐私。不要随意泄露给别人,一句无意识的话,一张无所顾忌的图,都可能给居心叵测的人制造伤害你的机会。 对于以上案例大家有何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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