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网曝沈阳一洗浴中心女澡堂遭偷拍引关注。涉事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23日已到店内调查取证。针对记者“是摄像头拍摄还是人为拍摄”的问题,工作人员称“还在调查”。沈阳市公安局兴顺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在不良网站看到在一家洗浴中心偷拍的视频,视频中有女性的裸露身体,根据口音和视频里的室内陈设,判断是沈阳的一家洗浴店。据另一家媒体报道,该洗浴店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警方到店查看,没有发现摄像头,目前正常营业。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很可能不是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所为。从逻辑上来说,如果是洗浴中心的人员故意拍摄并传播这些视频,那么他们将面临严重的法律问题和商业信誉的损失。因此,我倾向于认为这些视频是由洗澡的客人自己带进来并故意拍摄
的对这起偷拍事件,人们很关心偷拍的方式。不少人怀疑,这段视频不是由固定摄像头拍摄的,而是有人用手机拍摄的。如果真是这样,就比较难防了。毕竟,很多人都有在类似场所玩手机的习惯,他们到底是在玩手机还是在偷拍,不好查证核实,事件发生后也不容易锁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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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令人担心的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视频被上传到了不良网站上,让人怀疑背后有黑灰产业链。就怕一些作案者以女浴客的身份进洗浴中心,目的不是洗浴而是偷拍,然后靠出售视频牟利。这样,受害人的隐私容易遭到泄露,给人一种不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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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8 J8 p7 d, K1 y) }- F0 Y% y: Z% N不少网友表示,在类似场所遇到过有人在玩手机,感觉自己被人偷拍,但因为无法取证或怕引起麻烦,只得想办法遮盖自己的身体。从法规上讲,未经当事人同意偷拍视频或照片都是违规行为,在浴室、卫生间等特定场所,偷拍他人隐私更是违法违规甚至涉嫌犯罪。在此,我们必须强调,保障消费者隐私安全,相关经营单位是有责任和义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 b9 x2 h7 l+ Q, C+ t2 \
就是说,洗浴中心有责任和义务加强经营场所的巡查,保障消费者的隐私不被偷拍。然而,有媒体报道,该洗浴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称:“这是防不胜防的,客人进来了也不可能挨个搜身。可能把摄像头放在浴缸里,我们根本也不知道。”% u7 D: Z: `/ p. _9 x. w7 X' j) _
这种说法显然是推责行为。不管是谁在偷拍,偷拍的目的是什么,用什么方式偷拍,洗浴中心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并提醒,不管是张贴“洗浴间禁止使用手机”等警告提示还是工作人员现场巡查,都是可以的,不能一个“不知道”完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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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m5 H2 f+ S1 v# v) v保障个人隐私安全不被偷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个人同样应该保持警惕。到了酒店、卫生间、洗浴间等场所,应该留个心眼,先排查隐患。如果发现他人有可疑行为或可疑设施,一定要报警处理。如果自己被偷拍,隐私被侵犯,在找不到侵权责任人的情况下,可以依法找经营方,让他们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来。。- V1 m. y d/ H) ?1 D( N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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