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就想知道为了这个项目前前后后投了2000多万元,这钱就真的打水漂了吗?从颇有身家的上海商人到负债累累的“老赖”,对于赵雪芳而言,命运从她决定来鸡西投资房地产那一刻便发生了转折。 来到鸡西市投资房地产之前,上海商人赵雪芳家境殷实,颇有余资。2011年,在朋友张淑琴的介绍下,她来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投资了一个棚改项目——“同星家园”小区,项目建设过程颇为曲折,前后经历多次停工,在鸡西市政府部门多次动员和承诺下,赵雪芳前后投入了2000多万元到项目建设中,最终于2017年年末建成了5栋回迁安置房,绝大多数回迁户得以安置。 然而,到了2018年该支付工程款时,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障办”)却发函终止了赵雪芳在开发公司鸡西市福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龙公司”)的一切权利,这意味着,赵雪芳被“踢出局”,政府部门曾承诺过的“工程结束后,项目的相关事宜针对投资人办理”也成为一纸空谈。 此后,福龙公司因多项债务被起诉后,赵雪芳被法院判决个人偿还,成了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项目的工程款至今无处讨要,面临“钱房两空”的悲惨境地。 “我是被彻底套路了。现在我就想知道为了这个项目前前后后投了2000多万元,这钱就真的打水漂了吗?”年近七旬的赵雪芳发出灵魂拷问。 入局
赵雪芳和张淑琴是2010年在鸡西市的一个饭局上认识的,之后两人一直相处的不错。2011年,张淑琴告诉她,鸡西市有一个政府棚改项目挺不错,需要成立公司并给政府交300万元保证金才能拿下来,想和她借300万元用半年,考虑了半个多月后赵雪芳陆续给张淑琴转账300万元,算是投资人与张淑琴为一股。 最初福龙公司是由张淑琴和吕连成、黄恒奎3人发起成立的,吕连成原来是修路的,跟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东太村村支书关系好,他告诉吕连成,村里有个房地产项目能盖10栋楼,可以找关系运作把项目拿下来,“盖房子不比修路强?” 9月3日下午,在鸡西市一家宾馆张淑琴向记者回忆道,公司成立时并没有注册资金,吕连成去哈尔滨找人倒得钱,3000万元注册资金放账户里一周就抽走了,要给利息40万元,这40万元都是找人“抬”(指民间借贷)的钱,公司注册下来后发现,股东仅有吕连成和吕天骄(系吕连成侄子)2人,当时她曾提出异议,吕连成挺痛快地说没事,咱们不是有协议吗,到时候挣了钱还是咱们几个人分,“后来想想,当时是被他忽悠了。” 张淑琴说,项目是吕连成找到了鸡冠区红星乡副乡长张全柱帮忙运作的,张全柱说可以找关系把同星家园列入国家棚改项目,但将这个活拿下来需要30万元活动经费。 张淑琴回忆,当天是吕连成开车拉着她和黄恒奎去的,但两人半路下车在路边等,吕连成自己去送的钱。“最开始这笔钱吕连成只是说要交到乡里,直到我退股时才知道是好处费,这笔费用也被我标明为项目承办费记录在公司账目中。”张淑琴表示。
了解到,后来张全柱因犯受贿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6月,张全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吕连成和黄恒奎两人也因行贿罪被判刑。 公司成立不久,因为与吕连成多次发生冲突,张淑琴退出福龙公司,赵雪芳顶替她加入,签了三方合作房地产开发项目协议书。“至此我正式入局。现在想想从那时起就入了他们的套路。”赵雪芳感慨道。在她向记者提供的一份2011年6月27日《红星乡东太村(城东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显示,福龙公司资质完备,鸡西市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推进办公司择优选定了福龙公司对鸡冠区红星乡东太村三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定向开发建设。本以为项目有政府部门背书,应该没什么问题,但她后来才知道,福龙公司是在开发同星家园项目时才注册成立的,根本不具备按规定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有的三级资质,公司没有交过土地出让金,也没有在政府部门办理任何手续。 后来,同星家园项目因土地问题暂停开发。同星家园项目的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土地,2011年11月7日,鸡西市城乡规划局对市棚改办下达文件,文件中指出鸡冠区东太村三组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2公顷,拟新建规划建筑面积4.488万平方米,其中3.5万平方米用于项目开发,剩余未开发的1万多平方米土地被国土局喊停。 2012年8月3日,福龙公司向时任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递交了一份告急报告。报告中说明,目前108户动迁户动迁基本结束,进入施工阶段,但是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该地块为集体用地,动迁户听说以后纷纷来到公司闹事,并声称:“政府按大产权动迁做工作,现如今变成了小产权?” 2012年8月29日,为保证居民回迁,李传良主持召开会议,给同星家园开通了绿色通道,后经棚改办协调,原来规划建的10栋楼改为7栋楼。 曲折 在2014年之前,赵雪芳一直在上海,基本没关心过项目的进展,直到黄恒奎因患癌症住院无法开展工作,把赵雪芳叫回了鸡西,代替他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主持各项工作;同年12月,公司法人张兆发也委托赵雪芳成为他的合法代理人,实施法人职责。 “接手项目时工地是停工状态,工地的施工队伍也没有结算过工资,从接手项目到2016年6月,我前后投入了资金800多万元用于工程建设。”赵雪芳告诉记者,“这期间我发现吕连成等人的目的并不是想建设这个项目,其目的是骗我的投资资金,包括吕天骄曾多次实名举报项目违规施工、消防不合格等,造成工地屡次停工。此外,吕连成等人还把公司卖房的钱以送礼名义拿出来,再利用亲属把钱借贷给公司,套取高额利息,于是我停止了资金的投入,该项目也再次停工。” 2016年7月28日,由保障办牵头,鸡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项目所在地村主任参加,约赵雪芳召开了“关于推进‘同星家园’项目回迁安置继续开工建设的会议”。会议纪要明确,“市保障办及包保单位在工程结束后,该项目相关事宜针对投资人办理。”
2016年8月15日,福龙公司曾给鸡西市棚改办发了告知通知书,提出赵雪芳有严重违反《公司法》和侵占行为,已被该公司终止授权,但当时赵雪芳并不知情。同年10月22日,福龙公司法人张兆发向保障办提交了说明,确认赵雪芳为项目实际投资人的身份,相信了政府的承诺,赵雪芳继续投入资金建设该项目。 2017年5月,因为福龙公司实际控制人吕连成、股东黄恒奎因单位行贿罪被分别判刑10个月和8个月,张兆发的法人身份期限到期等问题,赵雪芳不得已停止资金投入,项目再次陷入停滞。
赵雪芳回忆,当时保障办的一位领导让福龙公司写个申请,以确保项目能够继续推进,同年7月10日,保障办发出《关于推进同星家园项目收尾工程建设的函》,同意了赵雪芳全面负责同星家园收尾工程建设和处理该公司一切事宜的申请,同星家园再次复工。 2017年年末,5栋回迁安置房建成交付,除6户回迁户选择了另外未建成的2栋楼之外,该项目绝大部分村民回迁安置完毕。从2016年到工程结束,赵雪芳又前后投入了1400余万元。期间,保障办曾以借款名义支付了334万元工程款。 惊变 2018年开始,赵雪芳曾多次到保障办要求支付工程款,保障办以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1月24日,福龙公司发出公告,声明公司更换法人代表,原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和原法人张兆发名章作废,赵雪芳既不是公司股东也不是公司员工。同年12月10日,保障办下发了关于终止《关于推进同星家园项目收尾工程建设的函》,这意味着,赵雪芳在福龙公司的一切权利被终止。
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就是‘卸磨杀驴’,我投入资金建设完成回迁安置房后就没有了任何权利,也违背了政府部门关于‘工程结束后,该项目相关事宜针对投资人办理的承诺。’”赵雪芳表示,这个工程大部分都是她东挪西借投入建设的,吕连成基本没投什么钱,但现在她却被福龙公司踢出局,面临着“钱房两空”的悲惨境地。
我们进场施工都是和赵雪芳签的合同,根本也不认识吕连成,从头到尾也没见过这个人,包括我们的工程款也是赵雪芳支付的。”在同星家园项目1号楼和5号楼负责外墙保温的张进财,负责3号楼和4号楼水暖、外网施工的袁春龙均向记者证实。福龙公司出纳杜辉也向记者证实,从她2015年接手公司账目后,农民工工资、材料费、工程款等费用都是赵雪芳在支付,而吕连成在该付钱时,却什么都不管了。 “如果没有赵雪芳我们也住不进这个房。”9月4日上午,在同星家园小区一处饭店内,回迁村民范先生告诉记者,当年动迁之后,他们在外租房7年一直无法安置,大家总去市政府找,市里就让赵雪芳来干,当时工地连电都没有,都是用发电机干起来的,“喝水不忘挖井人,她一个女人不容易啊。” “赵雪芳就是个大骗子,她给公司造成了这么多亏损,把钱都整到上海去了,拿着假公章四处诈骗,打股权官司也输了,公安机关也介入了,你们可以去政府部门调查。”9月4日中午,福龙公司一位张姓经理向记者表示。 疑问 虽然被福龙公司“踢”出了公司,但同星家园和福龙公司的诸多债务问题却都算到了赵雪芳的头上,从2017年起至2022年因民间借贷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小区购买锅炉欠款、福龙公司以前聘请的工程师工资拖欠、法律服务费用拖欠等案件,她先后背上了18个判决,保障办也将她告上了法庭,讨要曾经的工程借款。 因无力偿还债务,赵雪芳成了被限制高消费的“老赖”,“甚至2019年时候,还让我交同星家园小区供暖的煤钱,小区拖欠的电费等,但我并没有赖账,一直在四处想办法筹钱还款,最近这段时间我已经还了100多万元了。”说这句话的时候,赵雪芳还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了前几天她给法院的转账记录,“这段时间我不是在还钱,就是在还钱的路上。” 赵雪芳曾与福龙公司就股东身份问题对簿公堂经三级法院审理后,判定赵雪芳不具有福龙公司的股东资格,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同时提到,“不影响其另案主张福龙公司经营项目上的投资权益。”
因为双方都在主张同星家园的投资收益,鸡西市政府部门也多次成立专班调查此事,2022年年中的时候,保障办曾要求双方将各自的账本提供,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审计,然而,一年半过去了,审计报告却一直没有公示,“谁是真的、谁是假的应该很容易弄清楚。”赵雪芳告诉了记者一个细节,当时专班先收了她的账本,汇总成册后交给了福龙公司一份,说是出于公平起见,应该让双方都知情,“但福龙公司的账本我却一直都没看到。” 对于吕连成是否构成职务侵占、保障办是否应兑现政府会议纪要等问题,赵雪芳曾找了多位法律专家进行了咨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振杰三人认为,根据赵雪芳的陈诉和提供的证据,吕连成涉嫌构成侵占公司财物罪。赵雪芳参加政府会议,鸡西市保障办发出两封函件时,赵雪芳当时是公司的负责人,是有法律效率的,所以政府会议纪要是应该兑现的。 专家同时认为,吕连成隐瞒事实真相将不能出售的门市房和商品房出售给了买家,还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此外,吕连成还涉嫌犯有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 同星家园是否列入了当年的黑龙江省棚改计划,项目是否办理五证?居民入住多年为何无法办理产权证?赵雪芳作为项目投资人投入2000余万元却无处讨要投资回报,政府部门曾经的承诺为何无法兑现,下一步如何处理?双方的审计报告为何迟迟没有公示? 9月4日,记者将这些问题递交给了鸡西市保障办,对方表示将尽快组织书面材料予以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始终没有收到回复。 0 W6 u, |* @*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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