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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马玉龙就读于西昌铁路高级技校西校区,于2023年5月24日下午3点在学校教室与一名名叫蒋东的学生发生口角,随后回到寝室休息时该同学又来无端挑衅,并伙同另外两名同学手持臂力棒将我儿打伤,我儿受伤后与我取得联系随即报警。新村派出所赶到现场后将我儿与蒋东带到派出所,录完口供后民警叫我儿赶紧去医院治疗,并取得伤情报告。就在我们去医院的同时蒋东被西宁派出所一位民警接走,说是保释出去了。我儿在凉山州一医院检查发现我儿鼻梁骨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立即住院治疗,经过半个月的治疗,于2023年6月9号医院治疗结束,办理出院手续。出院后经西昌市公安局鉴定马玉龙伤情为轻伤二级。我电话联系学校方面希望得到学校的关注和帮助,班主任老师说这个事情要找学校保卫科,学校保卫科史老师态度恶劣的说他不负责,如果你觉得学校有责任可以去告,我见学校全都是推诿于是选择用法律维权。2023年7月19日我将伤情报告与出院证明交给派出所请求派出所对施暴人蒋东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派出所随即将蒋东传唤拘留。我于2023年8月中旬到派出所访问此事进展,结果蒋东又被保释出去了,法律对他犹如一纸空文。派出所回应案件还在研究中,回家等待消息。直到今天已经3个月了现在施暴人蒋东一直逍遥法外,派出所既不抓人法院也不开庭审理判决,由于临近开学,事情仍毫无进展,施暴者如果重回校园,我儿读书一点安全保证都没有,如何能安心学习。蒋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案情进度,从严从快将施暴者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