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一名女子在当地一家医院进行骨盆拍片检查,然而在拍片前,实习医生见其穿着裙子,要求其更换拍片衣物。女子提出可以用外套遮挡,经实习医生同意后,便躺到机器上进行拍片。然而,就在这时,另一名男医生从机房里走出来,要求女子撩起裙子露出内裤,还将她的外套拿走,并用“我们是医生,不是流氓!”的言语回应。 初时女子尽管感到尴尬,但事后越想越不对劲,觉得自己受到了侵犯。在得到朋友的确认后,她向相关部门投诉并向媒体曝光此事,事件一时间引起公众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在医生眼里患者应当没有性别之分,认为女子多想了;然而,也有网友认为医生在接触患者隐私时应当注重尊重,不应该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对待患者。 从法律角度看,该事件涉及到了隐私权的侵犯。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均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换句话说,隐私权是绝对的,没有例外。即使在医生眼里患者没有性别之分,医生在接触患者隐私前,仍应当征得患者的同意,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 涉事医院对事件做出回应称,医生可能出于专业考虑才去拿掉外套,但忽视了患者的感受。该医院已经督促相关科室对涉事医生进行严厉批评、自我检讨,并作出绩效工资扣除等处罚措施。 此事件再次提醒医务人员尊重患者隐私,合法合规地进行医疗工作。同时,也提醒患者在接受医疗过程中应当保护自身权益,如遇到类似情况,可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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