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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30米内被查2次,被交警围殴住进ICU,警方:正常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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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6 09:35: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都说“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作为一个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一项基本义务。有一句话说得好,人可以无知,但知错能改才应当是正确的做法,而不是仍然再犯,甚至态度嚣张至极。
公职人员是国家选定出来的优秀代表,应当尽心尽力为人民服务。人可以有脾气,但发脾气也有限度。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公职人员,在面对争执时都应当用理智来解决,而不是“以暴制暴”。
【案件回顾】
李大爷今年已经60多岁了,平时会早早出门买菜,当锻炼身体。案发当天,也就是2023年5月11日,李大爷像平时一样开着电动车出门买菜。
刚开着电动车出门没多远,李大爷就感觉这路上和平时不太一样。就在李大爷疑惑了一会,一名执法的交警向李大爷发出警告,要求他停车接受调查。
一看这阵仗,李大爷也搞不明白,并不知道自己犯了啥事,但也只好把车停下来配合调查。执勤交警表示,李大爷因为驾驶电动车辆未佩戴头盔,所以要进行口头警告和罚款20元的处理。 自知是自己理亏,李大爷也无话可说,把罚款交了。刚交完罚款,李大爷想起自己的菜还没买,便又准备驾驶上路了。这李大爷刚起步还没两分钟,突然又被交警拦下了。
接二连三被交警拦车,李大爷也有一点恼火了。他把电动车停下,告知交警自己刚才已经被前一个执法的交警罚过了,票根还在呢。交警看到李大爷的罚单后,表示李大爷还需要交罚款。
交警表示,上一个执法人员罚的是未佩戴头盔,他这里罚款是因为李大爷的电动车并未上牌照。李大爷一听更生气了,想着自己平时这样出门也没事,怎么今天就那么多事呢!两人就这么一来二去的理论,慢慢就从唇枪舌剑变成了肢体冲突。李大爷一个推搡,那边交警也不示弱,两人就这么打了起来。毕竟是在大马路上,越来越多的人围观了起来。
没过一会又赶过去几名交警,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情形发生了。几名交警并没有上前拉架,而是加入了打人的行列中。没过多久,李大爷就被打到休克,昏倒在地上。
最后,李大爷被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鉴定,李大爷出现一定程度的颅内出血、脑震荡、骨折等问题。据消息,目前李大爷的家人将几名打人交警告上了法庭,目前案件还在审理阶段。
【以案释法】
由于当天案发现场非常多人,有的人将整起事件拍摄发到了网上。该起案件被爆到网上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的人质疑,这群交警是否属于暴力执法,为何一群人要对一名老人大打出手?
还有人表示,本来就是老人蛮不讲理,先推搡别人,才被打了,大爷也是自作自受。也有人问,对大爷进行两次罚款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有悖法律规定? 一、交警殴打老人的行为是否“暴力执法”?
首先,很多网友都质疑这群交警的做法,认为他们对大爷的“围殴”行为,已经是涉嫌暴力执法了。从法律角度来说,交警做出的是否是属于“暴力执法”呢?
根据法律对“暴力执法”的认定: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超过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使用武力或者人身攻击,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从这点来看,殴打李大爷的交警,确实属于“暴力执法”。二、老人拒缴罚款的行为是否是最大原因?
第二个争议点,就是李大爷在面对交警执法的态度。有部分人认为,本案发生,很大一个原因就是李大爷拒缴罚款,还与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那么李大爷不愿交罚款是否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员拒缴罚款,相关工作人员困扰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如果被执行人对罚款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所以从这点来看,李大爷确实也存在不对的地方。
三、多次罚款的行为是否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四条,对于同一违法行为人的违反同一法律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处罚或是多次罚款处罚。
但这里需要注意一点,那就是法律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显然,李大爷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同一”,所以两次罚款行为,确实是正常执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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