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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2年多了。在公司的时候负责政府采购标书制作。人员证件延期,过审这些事情。在人员不充足的情况下还得去项目帮忙。没有犯过任何错误。头几天发工资无缘无故少了一半的工资。问了公司财务。财务说老板说的,公司效益不好,发不出来钱,以后都只发一半的工资。如果有不接受的自己可以打辞职报告走人。走人之后剩下的钱公司也不得拿给你。但问题是公司现在又有在建项目,一个600多万,一个2000多万。又不是拿不出钱。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就是在故意让你走人?这样的情况可以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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