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6日,一则租客“手撕”富婆房东的事情在全网被闹得沸沸扬扬。
无数网友看到后直呼毁三观,没想到家世显赫的白富美房东也会做这种偷鸡摸狗之事!
前租客娜美(化名)是某平台做直播的美妆博主,家境优渥且收入可观,她为了找到合适的房子花费了很多心思。该房处在豪华地段,离地铁口只需要走5分钟路程,再加上周围有个大型商超,满足了娜美理想房源中的所有条件。 即便房租每月高达4.3万元,但她看完房后毫不犹豫地签订了租赁合同。
娜美刚搬进来不久,房间里的家电因老化无法正常使用,郭小姐听后并未多说什么,直接大手一挥给她换了个新的。 两人兴趣爱好相同,再加上都是美妆博主的缘故,她们经常出现在对方视频里一起探店,为对方吸引客流量。
入住半年后,娜美除了回家拿换洗衣物外,有时候一个星期才回一次家,她大多数都是在男友家度过。 一天晚上,娜美回到家兴冲冲地寻找一条限量款的毯子,这是男友送她的情人节礼物,可她把目光所及之处都翻了个遍,始终不见毯子的踪迹。
娜美虽然心有疑惑,但她只当是自己丢三落四,一时没找到而已,毕竟毯子就在屋子里,它又不会长了脚跑掉。 娜美原以为这只是个意外,哪成想这条毯子的丢失是个开始。 接下来的几周里,娜美发现自己仅仅只是试穿过的衣物饰品不翼而飞,原本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突然有了空缺的地方。
家里门窗是锁好的,并且也没出现被破坏的痕迹,娜美胆战心惊的将此事告诉给闺蜜。 闺蜜陪同娜美在家里疑神疑鬼的寻找了一番,结果什么也没发现。 这时,闺蜜提醒娜美是不是没换大门钥匙,这才让前租客有机可乘?
然而娜美早在搬进来的第一天,早就当着房东的面把门锁换成了新的,小区的安保设施很完善,如果有小偷盗窃入室的话,他们会第一时间给业主打电话。 说到这里,娜美好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只感觉背后冒出一阵冷汗。 排除小偷的可能,倒真让娜美想到了一个人——房东郭小姐。
原来,郭小姐之前帮娜美找人修理完热水管道后,曾借口说自己有样东西落在卫生间的架子上。 彼时的娜美正在男友家共度晚餐,她单纯的认为郭小姐真的就是拿完东西就走,在告诉郭小姐密码后,她很快就把这个小插曲忽略到脑后。 娜美有了怀疑对象后,还是不太敢相信此事是郭小姐所为,不管怎么看郭小姐都不像是那差钱的人啊!
郭小姐除了租给娜美这套房以外,名下还有三五套房正在出租,开的豪车也是一天一辆,两人之前探店去的都是人均最低一千的餐厅。 抛去物质条件,房东是从北京某985大学毕业,并且为人处世也深得人心,于是娜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只好咽下了这个哑巴亏。 没过几天,娜美就迅速找到新住处,与郭小姐彻底断了联系。说来也奇怪,搬离那里后,家里的东西竟再也没有失窃过了。
某天晚上,娜美正半躺在沙发上查看工作内容,社交平台上突然蹦出来一条信息,上面显示她关注的好友郭小姐发布了最新内容。 那一刻,娜美鬼使神差的进入社交平台,一眼认出郭小姐手上那条梵克雅宝手链正是自己丢失的那条。
接连翻了几条视频后,娜美从中找到了自己失窃的名牌包包、衣服、项链和围巾。
事实现在就摆在眼前,由不得娜美再自欺欺人。她将这几条视频一一保存下来,同时翻找出自己当初购买奢侈品的票据,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此事。
很快,郭小姐就被几位民警传唤到派出所,郭小姐在接受审讯时拒不承认是自己所为。
她一会儿说这些东西是自己捡来的,一会儿又说是娜美退租时损坏了家具,不愿赔付家具钱,这才迫不得已扣押娜美的饰品。
经娜美粗略统计,失窃财物金额高达六位数,也就是说郭小姐在明知自己是在犯罪的前提下一错再错。
即便郭小姐在警察面前说的天花乱坠,但事实和证据就摆在大家眼前,等待她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此事曝光后,让很多网友感到愤怒,同时也有人分享出自己被房东盗窃的相同案例: “我在装修房子时没地儿住,只能在同小区租了一年房。我从家里回来后发现浴室东西摆放位置不对,于是装了迷你监控。结果发现房东不仅在我这儿洗澡,还偷用了我的护肤品,被我戳穿事实后,她又狡辩说是热水器坏了,只能来我这里洗澡。”
“我也被房东偷过一条金项链,他家俩小孩翻房门头进我房间偷盗。”“看来人的本性和穷富没啥关系。”“这不是不懂法,这是长期平淡惯了,寻找点刺激。”这件事被曝光后,很多人不明白郭小姐为何会成为一个“小偷女”? 毕竟郭小姐每月能收租几十万,根本就不愁吃喝,更何况她还是一名拥有21万粉丝的美妆博主。
她发布的每一条视频都收获了不少赞和评论,平常光接广告都能接到手软,更别提她的其他收入了。
有钱有颜有学历,这些充满赞美的褒义词在郭小姐身上显得异常可笑,毕竟高学历不代表高人品,即便她是一流名校毕业的,也无法弥补内心的丑陋与自卑。 如果郭小姐骨子里的贪婪没被激发,那么她的人生也不会沾染上这么大的污点。
说到底,还是因为郭小姐爱慕虚荣的行为毁了她,她把娜美的东西盗走后,还在心底沾沾自喜这件事情没人发现。 殊不知这种畸形的虚荣心理,把她推向了万恶的深渊,等待她的只会是法律的制裁与正义的审判。郭小姐明明可以用钱去买到喜欢的东西,为什么非要用“偷窃”这个下流行为来博得众人的关注呢?
一位心理学家在看到郭小姐的行为后,初步判断她可能有“偷窃癖”,这是一种无法自愈的精神障碍疾病。 患者在偷窃完东西后获得的紧张感让他们沉迷其中,如同戒不掉的D瘾一般,即便那些东西不值钱,他们也根本用不上。
现实生活中,像郭小姐一样患有偷窃癖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看起来与常人一样,但内心却是扭曲的。2022年,杭州某超市负责人小陈(化名)来到派出所寻求帮助,他在查看监控时,意外发现一位老太太在近两月内行窃20多次,损失金额已超过2000元。 从监控上可以看到,老太太习惯在早晚高峰的时候来超市,她每次“光顾”时必穿一件外套,行窃手法单一却能多次成功。
只见她微微掀起外套,右手迅速把东西往里一塞,随后若无其事的离开超市,仿佛刚刚那一幕只是大家的幻觉。
据统计,这位老太太来“踩点”共26次,偷到手的物品共有91件。在确认老太太的基本特征后,民警随即对周边小区进行走访调查,最终确定该名老人的身份,并将其带到了派出所。 老太太对于自己行窃的事情供认不讳,住在别墅区的她因犯了“贪小便宜”的瘾,这才酿成大错。
2020年疫情肆虐,家家户户为了不传播病情纷纷在家自行隔离,他们在网上购买的快递被停滞在快递架,让一些心思不正的人有可乘之机。 北京顺义区某个派出所民警这段时间频频接到群众报案,他们声称自己的快递无缘无故丢失。
民警来到该小区走访,在反复观看监控视频后也没能找出小偷是谁。 因为快递架附近的人流量密集,且有几处地方在监控死角处,只能模糊看到来往人员,并不能看到他们的动作,这让民警的调查陷入了阻碍。
不过,就在众人一筹莫展之际,一位好心业主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 她表示自己下楼去取快递时,曾多次看到一位身着蓝色上衣的男子在快递架旁边徘徊,别人一问他,他解释自己还没找到那个快递。
民警在查看监控时着重查找这位蓝衣男子全某,果不其然,他一天“光顾”快递架三次,正是那个偷快递的小偷! 之后,民警通过监控找到全某的住处,并从他屋内找到几大捆卫生纸、几个插电或不插电的洗脚盆等的生活用品。
警方将其带到派出所后,原本还死鸭子嘴硬的全某,立马像蔫儿了的白菜一样,转眼就把前因后果吐露的一清二楚。 全某今年38岁,是一位海归博士,现在外企公司任高管一职,年薪已达40万。钱和高学历他都有,想买什么买不到?何必非要去偷快递呢?
这段时间,全某感觉自己压力很大,不知该如何解压那些负能量。然而,他在快递架错拿别人的快递后,心中的贪欲犹如潘多拉魔盒被打开一般,愈发不可收拾。 “第一次拿错的时候,心里觉得很爽,这是我不用钱就获得的物品,失主找了一大圈,没找到我身上来。后来压力越来越大,我就有点上瘾了,一看到快递就想去偷,现在看来真是悔不当初!”
事已至此,时间无法回溯,即便他身上有“海归博士”这个光环,也没能让网友们平息怒火: “文化、人品、素质、教养真的和学历没有一点关系!”“留学把德留外面了?”“我老婆曾经就因为填错手机号,被人取走了快递,关键是那个人身在外地,还想尽办法让我们小区的人把快递取走,最后也没还回来。” 其实,患有“偷窃癖”的人物质丰富,唯独精神是匮乏的。
在他们心里,这些东西虽然也不贵,但免费偷来的东西与自己买的终究还是不一样的,就好比看着锅里的,吃着碗里的。 这种人以为自己占了大便宜,还躲在暗处沾沾自喜,殊不知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突然想起老一辈经常说的一句话:“贪小便宜,吃大亏。”以前被社会毒打的少,只觉得老人们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后来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惯了,想到这句话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是用自身踩过的雷去避我们即将要踩的坑,有时候不撞南墙不回头,说的就是我们这一类人。
人性最大的弱点就是“贪婪”,有多少人被贪婪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又有多少人在利益面前失去自我,最终因贪欲锒铛入狱。 我们在面对诱惑时,切记不要让自己沉沦进去,拥有一个清醒且理智的头脑,方能放下贪念,守住内心最后一道防线。 相信有很多人都听过:“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家长在教育孩子时会说,捡到别人的东西要交给警察叔叔。这些耳熟能闻的话为何会被很多成年人抛在脑后?
他们或许没有意识到,自己唾手可得的物品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只是每个人付出代价的时有长有短罢了。我们如果想遏制住“偷窃癖”的萌芽,首先要从他的家庭去寻找并解决问题。 有很多人在幼年时期受到了错误的教育指导;或是父母对其不重视,引起了他的叛逆心理;也可能是家境窘迫,想满足虚荣心理才出此下策。
上述行为虽不能完全构成一个人患有“偷窃癖”的习惯,但它们也许是引发偷窃癖的导火索。 作为父母,我们在发现孩子不对劲时,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开导,切勿让孩子独自去面对这种残酷的事实。 毕竟事情在即将发生前,家长发现了还能及时制止,如果真到了走投无路的那一步,法律也不会种种理由而赦免他们。
不管“偷盗癖”们在犯罪之前受到过怎样的精神创伤,他们也不该因满足个人一己私欲来损害他人利益。 每个人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我们可以理解大家那些不为人知的小癖好,但前提是不危害个人财产及法律。 有特殊的“癖好”其实并不可耻,真正可耻的是找各种借口,来毫无节制地释放出自己的病态癖好。
一位在心理医生帮助下治愈成功的“偷窃癖”患者说过:每次我在忍不住想偷东西时,我会提醒自己,我现在为什么要偷东西?是因为我内心不安还是因为恐惧呢?如果两者都不是,那我为什么要偷窃呢? 在这种打破砂锅问到底式的追问下,她的情绪逐渐变得稳定,想要偷窃的欲望也因此消逝不见。 由此可以看出,患有“偷窃癖”的人,其实是能战胜内心欲望的,第一次劝说成功后,就离战胜自我不远了。 同时这也说明患有“偷窃癖”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他们心里难以抑制的欲望。所以,我们不能因为所谓的贪欲,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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