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接受男技师给我做私密保养,我要退费”,四川攀枝花,钱女士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在她第3次去保养时,原本为她服务的女技师却被换成了男技师,钱女士性格比较腼腆,完全接受不了男技师为自己服务,她认为美容院这样的做法完全是侮辱自己的人格,要求美容院退费却遭到了阻力。
钱女士是一家上市公司的主管,由于工作比较繁忙身体有些不适,在朋友的推荐下,她认识了一家美容院,体验一次之后感觉效果还不错,在技师的推荐下,她在美容院办了一张12,888元的会员卡。 随后的两次,都是为她推荐会员卡的女技师为自己服务,这位女技师不仅按摩的手法到位,而且整个人的服务态度也非常让人满意,不料,当钱女士第3次来到美容院时,却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事。 一天下午,钱女士忙完手头的工作,再次来到这家美容院,前台一名负责接待的女子告诉她,之前给她服务的女技师请假回老家了,可以帮她安排一名按摩手法娴熟的男技师。 钱女士听后大吃一惊,本来这次约定的是做私密保养,让一个男技师为自己服务,钱女士的心里无比尴尬,严辞拒绝后要求对方换一名女技师。
而对方的一席话却让钱女士更无法接受,对方告诉她,现在很多按摩服务都是由男技师为女顾客服务,而且绝大多数女顾客都主动找男技师为她们服务,主要是因为男技师的手法比较娴熟,其他顾客都能接受男技师服务,钱女士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呢? 还没等钱女士回话,美容院的店长就来到钱女士身边,告诉她:“如果您对刚才的那位技师不满意,我可以亲自为您服务”。 钱女士抬头看了看眼前的这位店长,明确回复到:“我并不是不喜欢刚才那位技师,而是我接受不了男技师给我服务”。 在钱女士看来,其他顾客能接受男技师按摩这是别人的事儿,跟自己没有关系,而自己接受不了男技师的服务,她明确拒绝了店长为自己推荐的服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方式,可以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由商家提供的服务。 无论美容院如何宣称,其他顾客都能接受男技师的服务,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不难看出,钱女士有权决定选择男技师还是女技师,更有权利拒绝男技师为她服务,也就是说,自由选择权在钱女士的手上。 不论是前台接待还是店长,都极力为钱女士推荐男技师为她服务,钱女士认为美容院的做法侮辱了她的人格,三番五次拒绝后,仍然向自己推荐男技师,自己花钱按摩保养连选择权都没有,于是,她向店长提出:退费! 双方经过几轮沟通后,店长对钱女士表示,如果非要退费,以前在美容院服务的价格就得按单次计算,前台接待人员经过一通计算后,表示只能给钱女士退回8500元! 钱女士对美容院计算出的价格非常不满意,从办理会员卡至今一共就消费了两次,就要扣掉自己4388元,她认为这个价格非常不合理,自己退费的原因也是由美容院造成的,既然自己没有错,凭什么要扣这么多钱? 那么,美容院和钱女士双方产生的分歧,站在法律角度上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首先,钱女士在美容院办理了会员卡,就跟美容院形成了合同关系,双方就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当初办理会员卡时,美容院承诺按照会员的价格收取服务费用,而现在却要以单次的价格结算,显然违背了当初的约定。 其次,钱女士在办理会员卡时,是接受了当时女技师的服务,认为那名女技师按摩手法到位,服务态度热情,才办理的会员卡,并且钱女士一直以为都由那名女技师为她服务,可现在的情况却是美容院单方面改变了为其服务的对象,将女技师换成男技师,显然不符合当初的约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美容院如果扣除钱女士4388元的费用,就明显违反上述规定,而钱女士也一再表示,如果美容院非要按照单次价格扣除自己的服务费用,她将视美容院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必将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近几年,一些美容院、健身馆办卡后爽约的案例屡屡发生,这个案例也应当引起大家的注意,在办理会员卡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服务条款和价格计算方式,如果遇到像钱女士这样的遭遇,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 对于美容院和钱女士,您认为哪一方更有道理呢? ( P6 s$ R2 l4 y5 h3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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