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现在都玩这么大的啊?边开车边脱裤子的啊?”9月19日晚,浙江龙泉,高速交警执法时发现了震惊的一幕: 9月19日,在丽水方向龙泉服务区,交警例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留着一条缝,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检查,没想看到一男一女在车里穿衣服。警察要求出示证件,男驾驶员竞要求先穿一下裤子。
据曹某解释,本来是同行的女子在开车,由于女子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将两人衣服都弄湿了,于是女子就要在车内换衣服,而曹某则是脱掉裤子代替女子开车。这个解释不知道交警信不信呢。
随后交警让曹某出示驾照,曹某竟表示没有驾照,交警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曹某因无证驾驶,还将面临2000元以内的罚款,并处15以内的拘留。
到底是不是喝水打湿了衣裤,还是有别的不雅行为,只有当事人清楚。可不管是不是真的,高速公路上面行车途中脱衣裤,绝对是违法的,违规的。 男子不仅违法驾驶,而且是无证驾驶,其行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首先是无证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地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男子属于无证驾驶,面临罚款的同时,最高还可处以十五日拘留。 其次是开车脱衣裤,属于不文明驾驶或者妨害安全驾驶行为。试想如果二人在驾驶过程中做不雅行为,会对驾驶安全构成严重妨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电话、观看电视等严重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违者罚款200元,记2分。 安全驾驶事关自己,也事关他人,千万不能胡来不得。没证不能开车,有证也不能“乱开车” 2 Y. b' Q9 j!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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