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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和健身教练在车内互动,因动静太大触发警报被男子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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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8 17: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夫妻之间每个人都应该学会对婚姻忠诚,否则就会因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江苏的一名男子曾经在上班期间,收到了汽车的震动警报,因为担心车子的安全,他便前去检查,结果发现妻子正在和一名教练在车内进行甜蜜互动。 640x395_62df97082f651.jpeg_.webp.jpg 男子见状也是气愤不已,扬言要将二人的行径进行曝光,可妻子却跪地求饶请求丈夫原谅。

实际上,钱女士和丈夫在结婚之后,二人夫妻生活还算幸福,只不过钱女士的丈夫常年在外打拼,很少回家照顾妻子。

而钱女士作为全职太太,经常独身一人在家照看孩子。虽然物质上得到了满足,但她的精神上却感到了无比的寂寞。

尤其是丈夫每天回来之后也是早早地睡去,二人的交流越来越少,这最终导致了钱女士去外面寻求刺激。 640x608_62df9708ea206.jpeg_.webp.jpg 一次偶然的机会,钱女士在健身房遇到了一位帅气的教练。

在健身时这位教练也是有意无意地对钱女士进行勾引,在这样的爱情攻势下,钱女士很快沦陷,二人也最终发展成了地下情。

那天晚上,钱女士的丈夫本来说有应酬,钱女士见状也是约好了健身教练在当晚见面,可没成想,二人见面后直接在车上就开始了互动。

最后因为动静太大,车辆发出了警报声。而这段警报更是通过远程数据传送到了钱女士丈夫的手机上。

因为担心车子的安全,钱女士的丈夫便前来查看车子状况,结果却看到自己的妻子出轨的这一幕。在丈夫面前,钱女士也是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过错,并且保证今后绝不再犯,而钱女士的丈夫为了孩子,最终也是原谅了自己的妻子。

虽然这件事情最后得以和平解决,但这也警示了我们在感情生活当中应该学会专一,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的心理。

律师观点

本案中钱女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婚内出轨,所谓的婚内出轨是指已有婚配对象的人,不顾家庭和谐,与婚姻之外第三人发生性关系甚至产生感情。

很多人在结婚之后想到外面寻找刺激,摆脱婚姻对自己的束缚。很多人对出轨行为认识不清晰,那么这种出轨是否犯法呢?

实际上,婚内出轨行为不触犯法律,属于道德方面的范畴,但如果出轨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则仅属于道德问题,但不构成犯罪,如因出轨起诉离婚的,可要求对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虽然婚内出轨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这段婚姻维持不下去的话夫妻另一方可以掌握他婚内出轨的证据跟他协议离婚。

如果他不同意的话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掌握出轨的证据会对你比较有利,无论是财产分割还是抚养权都会更有利于你。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640x395_62df97081982b.jpeg_.webp.jpg 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轨是大众道德不能容忍的行为,法律也禁止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出现配偶出轨问题时,不少人认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从法院领回一纸离婚判决。但从情感角度看,完全可以理解,但离婚并非总是最佳解决方案。因为在不少离婚案件中,很多夫妻的子女都很年幼,说离就离,会瞬间改变孩子的成长环境,给孩子的心灵造成深远影响,甚至改变其人生轨迹。

这也是本案中钱女士的丈夫最终选择原谅妻子的原因,实际上,大多数人因怀有“家丑不外扬”的传统观念,仍习惯于从道德范畴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和解决。

但对于那些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家庭,受害人完全可以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理性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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