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躲避捉奸,从酒店窗外不慎坠亡,死者家属将捉奸者以及酒店方一起告上法院,索赔130余万元。法院:不予支持,爬窗系死者自主行为
已婚女子与他人在酒店六楼开房,被女子老公知道了,于是带人“捉奸”。正办好事的奸夫为了躲避捉奸,爬出窗外,不料出了意外坠楼身亡。这下惹祸了。死者家属不干了,将捉奸的女子老公和女子,帮忙捉奸的朋友以及酒店方告上了法院,索赔130余万元。 还有天理吗?你家老爷们对你不忠,出轨他人,遭遇捉奸,本就是不道德行为,还有脸出来认?他自己一个大老爷们不知道爬窗危险?出了意外虽然有点可惜,但从被出轨的女子丈夫而言,不是老天报应活该吗?怎么有脸告人家?告酒店?人家女人是给你老公睡的?人家酒店是给你偷情开房用的?人家两方有什么错?该给你偷情出轨提供保护?保护你平安无事长命百岁??荒唐! 做了这么不光彩的事,悄悄一把火烧了埋了就算了。怎么好意思去打官司索赔130余万呢?完全想不通。难道说,就因为死了人,谁死谁有理? 尽管死者家属提出了种种理由索赔巨款,但法院就一条定音:爬窗系死者自主行为与他人无干。死者家人是诉求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嘿,死者家属一审输了官司,还不服,上诉了。近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这不就结了!明显是讹人嘛。都这样,还有好的社会风气吗?就不能惯着他们。 % j6 P" 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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