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湖南长沙发生一件奇葩的事情,一个女子告另外一名男子强奸自己,可是在公诉期间,她却向法院求情,说自己是自愿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湖南长沙男子叫小刚,他是从事女士服装品牌销售,他能说会道,口才很好,生意也很好。 有天晚上,小刚准备关门,有一个打扮很时髦并且穿戴很性感的女人来到店里,这个女人很美,小刚看到她,有一种想要拥抱她的冲动。
这个女人名叫小芬,她来到价值8000多元的衣服面前,2个人聊了很长时间,小芬想买这件衣服,可是觉得太贵,她想让小刚给予优惠,想打4折,也就是便宜5000元钱,小刚同意了。 这时小刚突然把店门拉了下来,小芬应该能猜到危险马上来临,可是她却不想逃跑,而是2个人眉来眼去,小刚没忍住和她发生了关系。 当小芬想用3200元买这件衣服时,万万没想到小刚反悔了,要以7折的价格卖给小芬,小芬很恼火,于是她报警打电话,并告诉警方,小刚强奸了自己。可是让很多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相关部门要把这个小刚以强奸罪判刑时,可是小芬却说自己自愿的,小刚并没有强奸她,由于小芬的坚持,法院最后没有以强奸犯定小刚的罪。 小芬为什么要这样说?给了很多人想象的空间,难道小芬真的爱上了小刚?其实小刚就是个人渣,看到小芬的貌美,而控制不了欲望,做出蠢事,而很多网友也认为小芬也是个渣女,会如此开放,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不自爱,不自重!你是怎样认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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