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双向的奔赴,如果一个人没有对家人付出,那么在自己需要的时候,也很难得到家人的关爱。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书中,恩格斯说道:“婚姻制度起源于父权对血缘纯正的渴望,本质是保护男女的合法权益,让彼此能够有空间经营自己的私人生活。” 一个家庭的经营,是男女能力的互助,女子在照顾孩子的时候,丈夫能够外出工作做好家人的生活保障,这样才能让家庭更有稳定性。 如果男子在需要承担义务时,选择了逃离,那么就不要怪另一方的无情。
网上看了朱开美的经历,只能感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的晚年过得凄苦,都是咎由自取。 01.年轻时抛妻弃女,一走就是17年朱开美年轻时候是一名工人,他上面有一个哥哥,通过相亲跟妻子赵梅结婚,两人婚后生有一个女儿。 本来,他的生活过得普通,但也还过得去,每个月收入不高,妻子省吃俭用也够生活。 女儿3岁的时候,朱开美提出要去深圳打工,理由是那边收入高些,并辞去了自己的工作。 妻子很希望他留在家里,一个女人要种地还要抚养孩子本身很辛苦,她不需要丈夫挣多少钱,只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
朱开美没有在意妻子的话,他收拾东西就去了深圳,一年后回来,表示没有挣到钱,钱都被自己花了,妻子建议他别出去了,在家上班也可以生活,但朱开美依然坚持外出。 再一次出去之后,朱开美就再没有回家,也从来不往家里写一封信,也没打一个电话,妻子刘梅吃了很多苦,一个女人带孩子本来就不容易,还要担惊受怕,一直让村里人帮寻找丈夫,但出去的村民都表示,没有见过朱开美。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家里的老房子被规划要拆迁,需要户主朱开美签字,这可难坏了刘梅,她到处找不到丈夫,只能猜测一个可能,那就是丈夫出了意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 女儿玲玲已经成年,她对父亲毫无印象,但通过思考,她也认同母亲的想法,试问,哪个丈夫能从家里一走就是十几年,对家人不管不问呢,一定是父亲早就离世,才会有这种可能。 于是,母女俩去派出所申请,要求对这个人调查,工作人员在多方联系,一直得不到朱开美音讯后,在网上和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如果一年后朱开美依然没有出现,就依法注销户口。
一年后,朱开美依然没有消息,法院认为他已经去世,并注销了他的户口,老家的房子得以拆迁。 02.男子的缺位,对妻女来说是很残忍的事谁也没想到,户口注销2年后,朱开美回来了。 玲玲看到一个陌生男子站在门口,对他很疑惑,问:“你找谁?” 朱开美说:“我是你爸,快让我回家吧。” 玲玲喊来自己母亲,刘梅看到他就哭了:“你这17年都跑哪儿去了,害得我们好苦啊。”朱开美失踪的这17年,刘梅为了养女儿,她白天种地,晚上接手工活回家做,长时间在灯下干活,视力急剧下降,让她更加难了。 也有人劝她再婚,但为了让女儿不受委屈,刘梅都拒绝了,她为了省钱,病痛都不肯去检查身体,只找村里的郎中拿点药吃,可丈夫的缺位,给她带来的是无尽的酸楚。 更关键的是,丈夫一直没有回家,很多村民都议论纷纷,看到她也指指点点,让她走在路上都如芒刺背,好容易女儿长大了,老家拆迁生活条件也好多了,她以为可以安享晚年,结果丈夫又回来了,让她如何接受现实? 刘梅问朱开美:“你到底去了哪里?又做了什么?有没有重组家庭?” 朱开美没有直接回答问题,只说自己手机丢了,忘记了村里的电话号码,就一直没联系,后来第一代身份证到期,他回来也遇到麻烦,幸好有朋友帮忙,让他能坐车回家,回来就去派出所要办身份证,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你的资料显示已去世。”
他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赶紧回来让女儿帮自己作证,这样才能恢复户口。 刘梅摇摇头,认为朱开美的动机不简单,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偏偏要拆迁后再回来,如果他真的想家,会第一时间回家看看,而不是先去派出所,所以她推测,朱开美早已有了新的家庭,回来也是为了钱,或者被别人甩了。 03.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果然不出刘梅所料,朱开美的要求就是回家,他得知刘梅依然是单身,想要回家让女儿给自己养老。 女儿玲玲难以接受,在她的成长过程中,从来没有父亲的参与,而且父亲17年都没有跟家里联系,她以为父亲早就不在了,觉得父亲对家庭毫无责任心,但凡心里有一点母女的位置,也不可能出去打工这么多年,不给家里寄一分钱。
在女儿最需要的时候,父亲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她也没有办法接纳对方。 对此,朱开美的大嫂劝她们:“他毕竟是这个家的人,那么多年找不到就算了,回来就要接纳,要不然让他去哪儿?” 对此,网友们意见相反。 - 有人说:“17年前找不到回家的路,17年后老了就找到路了,肯定外面有家了。”
- 也有人说:“未经他人苦,就别劝他人善,大嫂换位思考,如果自己遇到这样的情况能原谅吗?”' _9 t8 x& X$ G& a& K' M/ L
- 还有人说:“谎言让人难以接受,忘记糟糠之妻可以饶恕,忘记自己的儿女不可原谅,17年的等待时间太漫长,父女那根情丝早已生锈断裂。”没错,朱开美是成年人,自然知道身为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他这么多天不回家,说明他早已忘记了家庭,那么相对来说,女儿也没有被他赡养的义务。
从婚姻角度来看,朱开美户口注销,就与刘梅失去了夫妻关系,刘梅也没有义务接纳他,人生都是因果循环,如果说爱是轮回,那么没有付出就不会有回报,这也是规律。 这件事的后面,刘梅答应为朱开美作证,帮他恢复户口,拿到了身份证,但她依然拒绝让朱开美进家。 对此你怎么看?你觉得男子抛弃妻女17年,儿女有义务给他养老吗? . }, b$ {+ a/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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