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时光景难看,一发遂不可制,既过思之,殊亦不必,故制怒者当涵养于未怒之先。”这是明末清初文学家申涵光在其著作中阐述的一句话,他认为一个人应当学会控制住自己的怒气,学会“制怒”而不是被怒气制服。就像有句话说得好,因为别人生气就是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这样既没有惩罚到别人,同时却委屈了自己。 在广西南宁,有一个姓蓝的男子,就因为自己女友和他人交往过于暧昧,而恼羞成怒,在妻子和他人逃跑之后,将所有的怒火发泄在自家的房子上,一念之差,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在所有的朋友眼中,蓝某都是一个非常老实本分的人,值得深交,因为不用担心他会在背后捅你一刀,为人也非常讲义气,因此朋友也很多。但是在蓝某的女友眼中,蓝某的文化程度也不高,工作只能说是凑合,平日里不知道关心女友,就只知道和一些狐朋狗友,在外喝酒聊天。
有时候蓝某也会将朋友带回家中,而原本就不喜欢蓝某喝酒的女朋友,每次都要和蓝某闹矛盾,这个时候,作为好友的小李就会站出来讲和,小李也经常劝说蓝某,一定要关注自己女友的心情。 蓝某自己也因为太过木讷,不知道怎么哄女友,常常都要寻求小李的帮助,他甚至还直接让小李加到了自己女友的微信,在每次争吵时,都让小李来当和事佬。长此以往,小李和蓝某的女友之间关系越来越好,曾经十分厌恶蓝某喝酒的女友竟然开始跟着蓝某一起喝,几人经常在家里聚会,蓝某很开心自己女友的变化。 这天蓝某又带着自己的好兄弟小李来到家中聚会,三个人坐在一起边聊边喝酒,喝到兴起的时候甚至拼起酒来。很快三人都有了醉意,小李和蓝某女友喝得最多直接到在了地板上,而蓝某却还有意识,他闻闻自己身上的酒味,觉得非常难受,于是便走进了浴室准备洗个澡。
而蓝某在洗澡的时候突然听到门外传来了一阵奇怪的响声,似乎是小李和自己女友在交谈,可是当时蓝某明明看见两人都醉倒在地,为何会突然醒来?蓝某仔细一听,越发觉得不对劲,因为谈话声音已经消失,转变成为了某种暧昧的声音,屋子里只有他们三人,蓝某用脚趾头也猜到了浴室外的二人正在做什么。 刚抹完沐浴露的蓝某,连泡沫都没来得及冲,直接裹上了浴巾,跑了出去,结果却发现自己的好友小李,竟然和自己的女友抱到了一起,两人甚至吻得难舍难分。蓝某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冲了上去,将两人分开。 而原本喝醉酒的两人,在看见蓝某的脸之后,竟然马上惊醒,像是演练过一般,直接朝着门口跑去。蓝某随便套上一套衣服,穿着拖鞋直接追了出去,可是小李和女友早就已经跑得不知所踪。没有能够抓到这对背叛自己的人,蓝某只能将怒气压制在心中,这个时候他才明白过来,为何自己的女友会改变得如此之快,甚至愿意主动邀请自己的朋友来家中聚会,原来一切都是,为了和小李约会。 蓝某不敢想象,二人究竟背着他干过多少有违伦理之事,他回忆着以前三个人相处的点点滴滴,觉得处处都不对劲,处处都透露着暧昧的气息,蓝某越想越气,越想越急,恼羞成怒的他,决定亲自消灭女友留在自己房子里的痕迹。 他拿出女友的衣服,准备将其烧毁,看着一件件衣服在面前化为灰烬,蓝某的心中有一种奇怪的满足感,心中的报复欲越来越强,到了最后,他直接将家中的木质衣柜点燃,想着这样可以一次性消除女友留下的所有衣物。蓝某家中的衣柜是那种老式的实木柜子,因为年久,木制变得比较松散干燥,非常易燃,再加上柜子旁边,又堆放着非常多的易燃品,等到柜子烧起来的时候,柜子附近全部被波及,蓝某自己也无法控制火势,即便他不断的用水浇熄火焰,可是却始终赶不上火焰蔓延的速度。 眼看着整个家都要毁于一旦,兰某没有办法,只好赶紧拨打了火警电话,请求消防官兵的帮助。消防员来到现场之后,利用专业的设备将火焰扑灭,而此时,蓝某家中火焰的燃烧面积已经达到了15平方米,差一点就要波及到隔壁的邻舍。 虽说蓝某烧的是自己家,但是其行为已经给周围邻居带来了安全隐患,危及到了邻居的财产乃至人身安全,蓝某居住的是老式集中小区,里面住着的大多都是老年人,一旦火焰蔓延,造成的后果将是不可设想的。因此,其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以放火等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致使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一般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我们再进一步的来分析一下喃某的行为,基本上并未带着极强的故意性,蓄意危害公共安全,且其在发现火势变大后,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而非逃避责任,他的这种行为,可以算作是自首行为,因此一般法院会对其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开庭之前,检察院并建议法院,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对其施以处罚。 蓝某因为不满自己妻子出轨,现在妻子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差点意气用事,造成巨大损失,还好及时察觉,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7 F& P9 ~9 A;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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