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的浮尸 2016年4月16日江安县派出所接到了报警,临安寺附近的长江水域发现了一具浮尸,民警立即派出了人手赶到案发现场。民警用工具将尸体打捞起来发现,这不是一起意外事件。
尸体被装在了一个编织袋中,打开编织袋之后,是一具人体的上身躯干,双臂从关节处扯断,从特征上来看是一个女性。 根据法医的检验,人体组织的边缘部分被利器切割,从腐败程度分析,女人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七天。 死因是窒息性休克死亡,死者的年龄应该在20岁到25岁左右。死者的右耳上有一块豌豆大小的缺失。
民警们在调查现场之后首先决定的任务就是要寻找尸源,只有弄清楚死者的身份,才能从死者的社会关系上调查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民警发出协查通报很快就有了死者身份的消息。 经常吵架的情侣 死者叫作吴莲,是宜宾县观音镇的一名女子,今年19岁,2016年年初跟家里说要外出打工后,曾经在一家理发店做过学徒,直至4月10号以后下落不明。
民警通过吴莲工作的地方得到了其住址,准备进行下一步侦查。民警在吴莲的合租室友处得到了一些有用的线索。 吴莲在失踪前一直和她的男朋友何鹏在一起居住,只是偶尔回到出租屋居住,何鹏也是吴莲工作的理发店中的一员。 何鹏告诉民警,4月4日晚上,吴莲和他大吵一架后,第二天就搬离了他家,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吴莲。
民警又对吴莲的其他关系展开了调查,但是并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民警决定回到案件本身,先推测出凶手的抛尸地点。 监控中的身影 办案民警调取了从小区到长江大桥的监控录像,果然有了新的发现。 4月11日凌晨2点左右,一名男子从小区中走出,右手抱着一件不明物体。同日中午男子再次走出小区,手中依然拿着不明物体,径直往长江大桥方向走去。
第二天凌晨2点20分,男子又抱着东西走出了小区,回来的时候依旧是空手,东西不见了。 民警通过监控发现这个男人的穿着以及走路的特征都很像吴莲的男友何鹏。根据监控记录,何鹏在两天之内多次出入小区抛弃不明物体,行为很是反常。 民警觉得何鹏有重大的作案嫌疑,于是将何鹏传唤到派出所进行审问。
在审讯室中,何鹏对民警的说辞大呼冤枉,他说虽然平时经常与吴莲吵闹,但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至于对吴莲痛下杀手。 铁证如山如实认罪 办案民警去何鹏的出租屋进行检查时,查出的线索将何鹏的辩论给推翻了。何鹏的床下还有点点血迹,而且已经擦不掉了。 根据技术比对,这些血迹正是属于吴莲的,在铁证面前,何鹏只能老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何鹏随后将一切事情慢慢道来,吴莲在2016年年初来到了翠屏区南岸的理发店做学徒,一来二去之间,何鹏就与吴莲相恋了。 但是吴莲因为刚刚来到社会上工作,经常会耍一些小脾气,有时候还会得罪顾客,于是理发店老板便将吴莲辞退了。 吴莲离开理发店后依旧与何鹏住在出租屋中,也没有出去找工作,一直靠着何鹏那微弱的薪资过日子,生活很是拮据。 两个人因为钱的事情经常打架,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矛盾越来越多。4月9日晚上,工作了一天的何鹏身心疲惫,却又因为琐事与吴莲争吵不休。何鹏怕吵到邻居睡觉,就安慰吴莲不要闹。 但是吴莲却是不依不饶,依旧与何鹏吵架,并且声音越来越大。何鹏情急之下用力捂住了吴莲的口鼻。 大约一分钟左右,他就发现吴莲死了,当时也没有报警,也没有做抢救处理,也没有送医。 何鹏眼睁睁看着吴莲呼吸渐弱瞳孔放大直至离世。在把吴莲杀害之后,何鹏将小莲的尸体藏匿于床下。随后,他做出了更加丧心病狂的举动。
犯罪嫌疑人何鹏说:“一点钟左右把尸体拉出来,就准备拿刀出来,把尸体分成两部分。要弄出去的话,我就想分成两次运出去,把她手跟脚扭断。” 何鹏将肢体、躯干放入编织袋,来到长江大桥上,分两次把尸块抛入河中,第二天则不动声色照常上班,直到民警根据线索找到何鹏,何鹏依然若无其事地导演了一出帮着破案的戏。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何鹏的罪恶行径还是没有逃过现代科技的眼睛,被民警在线索之中抓到了罪恶的尾巴。
律师看法 吴莲在年初前往外地工作,在工作中认识了何鹏。吴莲后被老板辞退,继续与何鹏居住,两人后因为物质生活问题产生了纠纷,在争吵之中何鹏将吴莲杀死。 何鹏怕事情败露,后将吴莲的遗体肢解,在两天之中将尸体抛进长江。 何鹏在争吵中失手将吴莲杀死,已经构成《刑法》中了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因何鹏犯故意杀人罪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何鹏在杀害吴莲后将其尸体直接分尸,违反了《刑法》中的侮辱尸体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是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因何鹏犯侮辱尸体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法院最终决定,因何鹏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判处何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n+ R8 L0 H+ Y; R- j/ y5 H: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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