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辅助访问 联系我们关于我们文明投稿
关闭窗口

简单4步,开始与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对话吧!

1. 打开你的微信、朋友们选择添加朋友   2. 使用扫一扫功能扫一下上面的二维码
3. 扫描后出现详细资料选择关注就好了   4. 现在开始与我们的官方微信对话吧!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www.icbw.com.cn) - 传播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开微信扫一扫
查看: 4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安徽一起因婚外网恋引发的命案

[复制链接]

6万

主题

6万

稿子

20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0649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4-28 15:19: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四川成都
从古至今,那些违背道德的恋情,通常不能得到好的结局。因为婚外恋起始于激情,终于利益。出轨的双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一旦出现了利益纠葛,那么过往的爱恋,顷刻间就会化为仇恨。
2015年,安徽合肥就曾经发生过一起因婚外恋情引发血案,而这起血案的根源,便是赤裸裸的利益。王某是一名有夫之妇,和丈夫是一对模范夫妻。平时他二人举案齐眉,颇受周围人的羡慕。然而只有王某本人知道,其实他们的婚姻过于平淡。 虽然王某的丈夫十分宠爱她,但是这种宠爱并不是谈恋爱时的浪漫,而是生活里的细节,比如每天晚上丈夫给她按摩、吹头发,一日三餐都紧着她最爱吃的饭菜做。当丈夫一日复一日地照顾她时,在王某眼里,这些令人感动的细节就变成的理所应当。
这也是为何王某对这段婚姻不甚满意的最主要原因,丈夫木讷、老实,不会说好听话,不能给她带来激情。久久未感受到刺激的王某,内心一直十分空虚,结果这就导致她出了轨。
刚开始,她只是在网上与一名同是安徽的崔姓男网友交流。崔某今年28岁,同样也是有家室的人。凑巧的是,他的另一半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妻子。因此,这两个人的心性非常相似,共同话题也很多,每天都在抱怨另一半如何不解风情。
这两颗寂寞的心,就在日夜交流中渐渐走近。直到他们相处20多天后,崔某突然提出想进一步和王某“亲近亲近”。而王某自然也听懂了这话里话外的深意,于是她就主动买了崔某所在地——肥东县的车票,并跟丈夫撒谎,她要去看望肥东一位闺中密友。体贴的丈夫丝毫不知情,对她给予十足的信任,还给了她400块钱请吃饭的时候用。 当然,这400块钱倒是没有用在闺蜜身上,反倒被她用来开房。王某中午到达以后,便开了个情侣套房,打算和崔某好好“享受”一下。崔某直到半夜十二点的时候,趁着妻子、孩子睡着,终于来到酒店赴约。
两人共赴巫山后,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崔某身心俱疲,打算好好补一觉。王某倒是精力充沛,又将他从被窝里揪了出来,并突然问:“我开房花了200块钱,你给我结一下吧。”
崔某本来想装作已经睡着的样子,不过王某太闹腾,他实在不好再装下去,于是就说道:“我出门的时候偷溜出来的,一分钱都没掏。而且你不是都付过钱了?咱俩谁跟谁,赶紧睡觉吧。”想插科打诨糊弄过去。
王某可算是看清了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他居然连200块钱的开房费都要女人出。“我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这么个抠抠搜搜的男人!”王某气急败坏地吼道。而崔某本来就已经困得两眼皮打架,现在又被识别出真正的面目,脸上自然是挂不住,于是大半夜的和她争吵起来。 争吵期间,王某又说了一句:“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呀!”这句话惹怒了崔某,结果他就开始对王某拳打脚踢,直打得她浑身青紫。现在的崔某,已经完全不是网络上那个“绅士”,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暴力男。在王某被打期间,曾试图逃跑,已经逃出了房间,结果又被崔某拉了回来,展开了新一轮的虐待。
打了十多分钟后,他又搜了王某的包和衣服,把所有财物洗劫一空,还逼迫王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虽然王某为了保命,将密码告诉了他。但是最终崔某为了杀人灭口,还是将王某杀害了。
崔某作案以后,很快离开了案发现场。不过走廊里的监控以及大堂中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都记录下崔某,因此警方接到报案并赶到现场后,很快便利用监控录像锁定了崔某,随后将其逮捕归案。 根据崔某的供述,很显然他的犯案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因为和王某起了冲突,对其施加暴力,属于故意伤害。《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个阶段,崔某抢了王某所有的财物,并以性命要挟王某说出银行卡密码,属于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第三个阶段,崔某杀害了王某,可以看成是抢劫的加重情节,也可以单独成立为故意杀人。至于到底属于哪一种情况,要看崔某在犯案时所持的意图。假如他杀害王某的意图中,掩盖抢劫罪行的动机占比较重,那么构成抢劫罪加重情节“抢劫致人死亡的”。
假如他杀害王某主要是为了报复,那么将单独成立为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本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最终判决尚未公开,不过崔某应当已经受到应有的惩罚。这起案件正是“奸情自古出人命”的真实写照,从崔某背叛家庭,与有夫之妇勾结就能够看出,他是个道德败坏的人。而他仅仅因为200块钱对王某施加暴力,实在是可恶又荒唐。最终他还抢劫了王某,并残忍地杀害了她,可见他的性格有所缺失。
另外,被害人王某其实在这起案件中也有错误的地方,她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背叛了家庭和丈夫,与外人保持了不清不楚的关系。而且她对于网络上的网友警惕心不足,仅仅认识20多天就见了面。如果她能够恪守心中的原则,对陌生人心存警惕,或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悲剧。

" F7 u6 g- y' r; C& x
新浪微博 QQ空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 传播网-传播网门户网站 ( 蜀ICP备19023435号 )  

GMT+8, 2025-2-26 02:59

Powered by WW.ICBW.COM.CNtechnical support:传播网

川公网安备510106020023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