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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女子抵押房产贷款,疑遭民生银行员工内外勾结套路80万宜宾一女子用自己名下的三套房子贷款80万资金用于装修,结果在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营业大厅内签署了系列文件后,不仅贷款没有放给自己,而自己抵押的三套房子,反而成了从未谋面陌生人贷款的担保抵押物。此一离奇的案件,日前在四川宜宾叙州区南岸法庭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由于此案贷款环节错漏百出,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 v. D y7 R: \; { X' U: m. v- h6 k G6 K而这一切,曹福梅毫不知情。贷款合同一人变三人,一分钱没收到反成被告为弄清事实真相,曹福梅向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申请查看相关的借款申请手续和贷款合同。但意外的是,民生银行拒绝提供相关凭证。随后,曹福梅向宜宾市银保监局投诉了该行。2020年11月26日,民生银行宜宾分行的领导要求曹福梅先撤销在银保监局的投诉才给她贷款合同原件查阅。迫于无奈,曹福梅在合力公证处的见证下,打电话撤销了投诉。此后,曹福梅才拿到了贷款合同的原件,但民生银行并没有提供申请贷款时填写的申请表、承诺书等凭证。这份由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再次让曹福梅大感意外,合同上的贷款人并非自己,变成了与其他两个陌生人的共同贷款,曹福梅是个人贷款个人使用装修酒店,结果却,自己的三套房子成了担保物,贷款资金也成了支付自己不认识的受托支付方高焕杰。曹福梅说,看到这份贷款合同,曹福梅就判断到自己被骗了,除了上述异常造假之处,在这份贷款合同中,还存在一处重大纰漏,就是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成了“80亿”,而非贷款金额的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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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处造假痕迹:提交贷款申请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申请的金额为93万;签署贷款合同时间为5月17日,确定借款的金额为80万;然而,证据中由宜宾市义宝和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给民生银行的授权书日期为5月4日,却写明“该笔贷款人民币80万元直接支付到高焕杰个人账户”;借款行为都没有发生,为何确定了贷款的准确金额和支付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