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广东省佛山市,一名男子怀疑他16岁的同居女友背叛了自己,他一大早就拳打脚踢他的女朋友,并威胁要用刀强行侵犯她,为此人民检察院依法披露了强奸案起诉书,恢复了案件的全过程。
佛山一男子怀疑16岁的同居女友不忠,一顿殴打后,持刀将其侵犯,被捕后却只判3年!胡某,男,1995年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大学学历,被捕前,他住在自己老家中。 在审理此案后,法院认定,胡和田田(化名)是恋人,而他的女友仅仅16岁,案发前,两人共同居住在胡家,事发一大早,在两人共同居住的房间里,胡开始拳打脚踢田田,因为他怀疑田田对他不忠,他还拿起一把菜刀威胁她,强迫田田与他发生关系。
胡的辩护律师提出,胡是初犯和临时犯,没有犯罪记录,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小,他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并建议从轻处罚。 而法院认为,胡在违背田田意愿的情况下,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行与田田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侵犯了田田的性自主权,构成强奸罪,如果胡的性侵犯对象未满18岁,应依法严惩,但是他在案发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所以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总结: 为此一审法院裁定胡犯强奸罪,判处三年徒刑,针对这个判决很多网友表示不满,一个女孩的青春就这么毁了,到头来却只判了三年! 对此案件不知道大家是如何看待呢?欢迎在下方留下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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