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面临危险时,首先想到不是解决问题,面对问题,第一反应是逃避,为自己找借口。但要知道“纸包不住火”,谎言永远替代不了事实真相。案情介绍:家在固原的张倩(化名),长得肤白貌美,而且性情属外向,交际广泛,老公也事业有成,但公司工作较忙,两人聚少离多。张倩闲暇时常去歌厅唱歌消遣,一来二去和服务员李某嗳昧不清,某日,两人在kTv包问发生关系后,丈夫有所觉察,生气质问张倩,张倩谎称自己被李某强奸,丈夫怒而报警,警方迅速按张某陈述立案,将服务员李某逮捕,可经深入调查,张倩主动交待,承认自己诬告。结果法院审理认定张某诬告陷害罪成立。普法析理:1、谎言掩盖不了真相。法律面前讲求证据,证据能证明的事实才是法院认定的事实,但即便证据不足也掩盖不了事实真相,因为你心里过不了那道坎。 2、本案张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服务员李某,意图使其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张倩构成诬告陷害罪。 3、本案张某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是错告,不是有意陷害不构成本罪,但本案张某为避免丈夫生疑明显为诬告,关键是在警察询问时依然用谎言掩盖事实。至于后来自首不能改变曾诬告的事实。 4、本案诬告侵犯的不仅是李某的人身权利,更主要的是对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侵害,破坏了司法机关的威信。至于诬告陷害行为是否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不影响犯罪成立。 0 k/ b, Y$ Q z!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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