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陈姓男子去年临时返家,发现大门被反锁,按了20分钟的门铃,太太才开门,陈男觉得有异,且发现太太在做菜,当场查看屋内,竟撞见一名赖姓男子穿皮鞋坐在主卧室马桶盖上,惊觉太太外遇,愤而提告。一审因陈男无法举证判败诉,但台中高分院认为种种行为已经逾越一般男女正常范围交往,近日改判赖赔付20万元。 陈姓男子主张,他与太太(已过世)于87年1月1日结婚,婚后育有二子均已成年,于去年12月4日离婚。去年9月10日下午1时20分许,自己临时返家时,发现大门反锁,持续按门铃20分钟后,太太才开门让他进去,自己进入后发现赖男穿皮鞋坐在主卧室马桶盖上,相当震惊,因此质问赖与太太,结果双方发生口角后,太太与赖当场离去。陈姓男子怀疑太太偷吃背叛自己,因此调阅电梯监视画面,竟发现赖男与太太当天在家逗留长达数小时,后经多方追查,进而发现赖男自去年1月起就进出自己家里,且与妻子多次出游,足迹遍布台东、清境农场、阿里山等地,二人甚至一同投宿饭店、温泉泡汤旅馆,可见两人有男女间不正常交往关系,精神上相当痛苦愤而提告。余女(原陈妻)离婚后,于17年3月12日死亡。被告赖男则供称,自己是中介,于15年12月间因仲介房屋认识。16年9月10日受余女之邀前往他们家,评估该处房屋目前市价为何,因该屋中庭外墙修缮,改走车道进入社区,陈姓男子返家时,他正与她在屋内用餐,没有穿着皮鞋坐在主卧室马桶盖上。 至于多次与余女出游,赖男称,都是去各地查看房屋物件,没有陈男所指一起投宿台东知本老爷酒店、春天温泉旅馆,也没有任何不正当交往关系。台中地院一审指出,陈男事证不足证明有外遇出轨,因此判陈败诉。陈上诉后,台中高分院认为,男女不到一周内二度结伴远赴他县市同游,即使2人相约前往勘查不动产,出游同行独处及互动时间非短暂,陈男虽未举证证明其等2人出游过程中有何亲密逾矩行为,但针对2人多次结伴出游情节来看,加上又于109年9月10日又同处女方住处屋内长达3小时之久,已逾越一般有配偶的人与异性社交往来的正常情谊,且时间长达10个月以上。 最后,台中高分院根据双方身份地位、教育程度、经济能力、所为造成陈男痛苦的程度等,判赖要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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