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333em]我叫何显飞,今年54岁,我实名举报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老年病科副主任医师刘菊华等人,不按照血液科医生的会诊意见,劝说患有重度血小板低下的患者输丙球,而是误导患者及家属到门诊部开处方,输入激素,结果导致病人不治身亡。事故发生后,刘菊华为逃避责任,又隐匿了血液科医生陈静建议输丙球的会诊记录单,并将会诊记录单纂改为因患者拒绝输丙球,陈静建议用其他药物注射。更为恶劣的是,在病人出院去世34天之后,因病历不齐,在我的一再催要下,院方才补交了5份会诊记录单,全是打印,没有手写内容,而陈静的会诊记录连签名也没有。而且本该由会诊医生陈静书写的会诊意见,关键一句“患者拒绝输丙球”陈静竟说是邀请医生刘菊华写的(有陈静录音为证),这不是明目张胆的造假又是什么! 我妻子叫张建琼,今年54岁,原是南充一中生活老师。2021年7月下旬以来,因她身体出现淤斑,7月25日到川北医学院老年科主任吴碧华处看门诊,吴碧华初步诊断为血小板减少,叫她入住老年科治疗,7月26日开始住院,主治医生为刘菊华与辜建伟。入院时,我妻子步履平稳,神志正常,起初几天,晚上可以回家,中午还能到学校值班,就连医院的入院证上病情评估一栏也注明她病情一般。但一直到8月2日,进行骨髓穿刺后,血小板始终未能提升起来,病情加重,病人恶心、呕吐、腹痛。这应该是患者颅内微量出血的表现,但院方并未密切注意到病情的发展,在病历中未诊断出颅内出血,因而未引起高度重视。 8月3日上午,刘菊华申请了血液内科医生陈静对张建琼进行会诊,陈静明确建议输丙球。当天上午,刘菊华和辜建伟两位医生把我叫到医生办公室进行沟通,刘菊华数次对我说,你妻子病情很严重,会诊医生直接建议输丙球,没有考虑输激素。说实话,我当时对两种药物的功效和风险等一窍不通,直到后来妻子去世后,我查阅了相关资料,才知道丙球是治疗血小板减少的一线好药,激素风险较大。当时听二位医生说丙球是自费药,一个疗程要花2万多元,不能报销,虽然我曾有过犹豫,但最终明确向刘菊华表示,就输丙球。 但到了当天下午,在我和妻子均没有明确拒绝输丙球的情况下,刘菊华又对我们说,去门诊血液科挂个邹兴立的号,如果他说可以输激素的话,就输激素。 我们当时根本不懂,一切听医生建议,既然输激素比较便宜,医生都说可以输,我们当然愿意了。于是在刘菊华的指导下,我在手机上挂了邹兴立的门诊号,当天下午,带着妻子,来到门诊血液科,找到邹兴立看病。邹兴立看了刘菊华写的病情介绍后,不到五秒钟,就开始写处方,我在旁边反复问,能不能输激素?邹兴立明确说,怎么不能?意思是没有一点风险。如果当时他说输激素有一定风险,建议我们输丙球,我们是一定会听从的。就这样,我们在两位医生的误导下,同意了输激素的方案。邹兴立的处方是每天输入40毫克激素,量很小,即使有效,也要较长时期(一两周)才能提升血小板,难道刘菊华不知道张建琼的血小板只有10个左右,随时有颅内出血的极大风险吗?能拖那么久吗? 而且,在输入激素前,刘菊华并没有与我们进行只言片语沟通,而是直接让我在一张格式化的医患沟通记录单上写明要求使用激素,直到后来我拿到了病历,才看见上面注明了包括死亡在内的风险,如果当时她给我说明这些情况,或让我仔细阅读一下,我是不会答应输激素的。 8月3日下午 ,我妻子开始输入激素,到了8月5日上午,血小板不但没有提升,反而下降到个位数。8月5日中午,病人颅脑出血,发生癫痫,陷入昏迷。直到此时,刘菊华还在忽悠我,说张建琼是因为精神紧张出现的应激反应。另一名医生辜建伟,在对病人打CT时,在一旁操作,致使没有打清楚,当CT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我带病人再打一次时,辜建伟又阻拦说,病人经不起搬动,不宜再打。而当天晚上他又说,担心病人皮肤损坏,叫不断对她进行搬动。 8月6日上午张建琼进入重症监护室,当天下午医生说治活无望,心脏数次停止跳动,经与院方协商,我们自行出院,出院后不久病人死亡。 直到8月17日,在我妻子出院后11天,我到医院索要她的病历,院方推说病历还在某个医生手中,他到成都被隔离。我高度怀疑他们是在纂改病历。果然,在复印到一叠病历资料后,我发现里面没有8月3日血液科陈静医生的会诊记录单,而刘菊华自己整理的会诊记录对事实作了纂改,明明她与辜建伟在与我沟通时多次说过,血液科医生直接建议输丙球,但在这份会诊记录中,变成了因患者拒绝输丙球,会诊医生建议申请用促血小板生成素1支皮下注射。 而且,邹兴立所开处方,明明是我带妻子去门诊诊治,结果也变成了刘菊华的会诊申请,邹兴立根本没有去老年科住院部诊治病人。门诊为什么变成了会诊? 刘菊华为什么要隐匿血液科陈静的会诊记录单呢?她在害怕什么?这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她不按照会诊结果对病人进行医治,擅自改变方案,才造成了这样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当初按照陈静医生的建议,对病人输了丙球,我妻子极有可能已康复出院。这就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医生给一个病人和一个家庭造成的悲剧!现在,他们一再推托说,是患者和家属拒绝使用丙球,但这全是他们的单方说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们拒绝使用丙球。我向医院法务部要求调取刘菊华和辜建伟同我沟通的监控录像,因为当时我明确表示同意输丙球,但医院竟说没有监控。 当我发现缺少了相关病历资料后,多次致电院方法务部,要求补充病历资料。直到在病人出院去世34天之后的9月9日上午,法务部才向我补交了5份会诊记录单,全是打印,没有手写内容,而陈静的两份会诊记录连签名也不是手写,而是打的字。更奇怪的是,8月3日上午10点55分陈静到老年科住院部对我妻子的会诊记录单上,本该由会诊医生陈静书写的会诊意见,其中关键一句“患者拒绝输丙球”,据陈静说,竟是邀请会诊医生刘菊华写的(当天我与陈静有两次谈话,陈静两次提到是刘菊华写的,有录音为证),这就充分暴露了刘菊华等人隐藏病历,篡改病历的丑恶嘴脸!刘菊华等人为逃避责任,隐匿并纂改病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她已构成违法犯罪。9月9日,我咨询一位多次参与医疗事故鉴定的专家,他仔细看了整套病历资料后,指出医院方面存在以下过错:1、从7月26日病人入院到8月3日,先后好几份会诊记录单均是打印和散装(有的还没有会诊医生签名),没有封存,极不严谨;2、会诊记录中多次提到患者或患者家属拒绝使用丙球治疗,但均是院方一面之词,没有医生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记录,没有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名确认拒绝输丙球,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已尽到向患方告知风险的义务:3、从7月26日入院到8月5日病人颅脑出血前,从未发出一份病危通知,直到颅脑出血已无可挽救后,才先后发出了4份病危通知,说明没有密切关注病情发展,丧失了采取应对措施的机会。 我与妻子共同走过了35年的风雨人生,我当年居住茅屋,先后遭火烧、倒塌,她对我不离不弃。现在,我家生活稍有起色,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取她健康长寿,怎么可能会是医院诬陷的那样,宁愿她死,也拒绝使用二万多元的丙球?我苦命的妻子误入极不负责任的庸医之手,含恨离世,我和一家人痛不欲生。 在这种情况下,川北医附院和刘菊华等责任人员不敢面对事实,不正视自己的错误,一味撒谎狡辩,推卸责任。血小板并不是什么大病,没有列入十大疾病之列,我妻子入院时病情稳定,我们完全按医生指导意见就医治疗,为什么在入院十多天之后反而不治身亡?这是因为,现在公立医院的体制就是这样,治好治死对它的收入没有丝毫影响,医院和医生成了冷冰冰的赚钱机器,没有把病人的生死放在第一位。 在此,我坚决要求,上级有关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对此事启动调查,严肃追究刘菊华等人弄虚作假,伪造、隐藏、篡改病历的责任,为医疗部门揪出害群之马,并赔偿病人家属的一切损失,还我妻子一个公道。在此不胜感谢! 何显飞
" a' u0 S% g8 {& _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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