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是一名中年男性,50岁,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去年12月12日,肖某看到手机微信“附近”功能有一漂亮女性请求添加好友,欣然点击了“通过”,殊不知一场骗局正在向他靠近 添加好友后,对方告诉肖某,自己姓廖,最近打算买台电脑,但还差800元钱,问肖某是否愿意帮助她,并称如果帮助就和肖某来一次“一夜情”。 随后,肖某通过微信给廖某转账800元,廖某在收到钱后又告诉肖某,晚上在酒店开房还需要500元开房费,于是肖某又将钱转了过去。转完钱的肖某以为事情成了,一边心头窃喜,一边等着廖某的消息。左等右等没等来信息,肖某多次询问均被廖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不了了之。 第二天,廖某在微信上找到肖某,向他“坦白”骗他的原因。廖某告诉肖某,她今年18岁,是遂宁某学校在校学生,家住船山区某乡村,父母务农,家庭条件十分不好,随后,还把学生证发给肖某,希望得到肖某原谅。看到廖某如此“坦白”,肖某动了怜悯之心。 得到肖某的信任后,廖某又以各种理由多次向肖某要钱,每次金额几百至几千元不等。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富源路派出所民警巩涛说:“廖某给肖某说她爷爷过世了,自己读书需要3600元钱,过了几天,又说她姐姐住院了,需要住院费2200元,肖某都将钱转了过去。” 频繁的要钱和借钱引起了肖某的警觉,肖某多次要求通过微信视频与廖某通话,但是都被廖某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廖某从头至尾不肯露面,肖某渐渐明白过来自己被骗了,今年1月4日,肖某到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富源路派出所报警,并向警方提供了一个银行卡号。 “在给廖某转钱的过程中,肖某多次怀疑对方的身份信息,所以后期肖某要求廖某提供银行卡号才答应转钱。”巩涛说。 根据肖某提供的银行卡号,警方经侦查将周某和廖某抓获归案。经查,周某男,廖某女,两人系男女朋友。去年12月12日,周某通过微信添加肖某,在诈骗过程中负责与肖某聊天,骗取肖某信任。民警巩涛说:“周某负责在微信上和肖某聊天,廖某负责接听肖某打过来的电话,让肖某相信和他聊天的是一名女性。”短短20天时间,两人先后从肖某处骗得4万多元,用于日常开销和玩乐。 目前,周某和廖某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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