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淮南某处河边发生了这样的一幕,一边是正在打捞溺亡者的救援队,另一边则是正在户外野泳享受休闲时光的闲人。 两组画面形成强烈反差,而这两件事情却发生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时间。 据悉,在安徽淮南的某处河塘,有人发现有溺水者,于是便拨打了救援队的电话,救援队到达现场后迅速组织救援任务。 不一会儿,原本不怎么热闹的河塘边聚集了大量的围观人群。 这些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是真正关心溺水者的生命安全,有些则是来看热闹的。 这时候,一个女人吸引住了众人的目光。正当救援队在河中打捞溺水者的时候,这名女子突然脱掉衣服,换上了泳衣,众目睽睽之下下到了水中。 女子的行为甚是显眼,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从救援队身上移开,盯着这名女子,好奇她究竟想干什么! 其中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女子丝毫不介意众人的目光,有点像人来疯,继续在众目睽睽之下疯狂展示自己。
女子游到了河流中间,开始悠闲野泳,期间还不断变换姿势,赚足了眼球。 女子的行为让人很迷惑,一开始人们还以为她要亲自下水帮助救援队搜救,看到她一系列动作后才搞明白,原来是想蹭热度,想红想疯了。 围观群众诧异的同时也感到十分愤怒,认为这名女子为了红不择手段,漠视生命,没有给生命最起码的敬意,毫无底线。 往轻了说,女子没有道德操守,为了吸引眼球连脸都不要了;往严重了说,女子的行为很可能会影响到救援队的正常救援工作,间接导致救援工作失败,害死了一条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不排除需要负法律责任。
当然,有可能会说了,户外河塘不是被个人或其他组织承包来进行商业经营的话,那么每个人都有权利在河中野泳。这种说法也正确,但特殊情况特殊分析,要具体看女子的行为是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造成了干扰,如果造成了干扰,她就有义务放弃野泳。 另外,救援队正在打捞的溺水者,大概率就是野泳时体力不支导致遇难。如今女子不但不吸取教训,还在同样的地方反复试探死神的 耐心,或者是看见救援队就在旁边有恃无恐。 野泳是一种存在危险的户外运动,也不是不建议大家尝试,而是在尝试前要了解相关知识,对野外区域也要有充分的认识。 拿这片水域来说,有过前车之鉴,说明这片水域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比如说水质太差、暗流、水草丛生等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变成一场悲剧的源头。 近期关于户外运动的热点很多,对于是否应该鼓励人们冒险,这是一个永远没有答案的话题。有些人视生命为最高,有些人则认为自由高于生命,宁愿死在追寻的道路上,也不愿意躺病于家中。只能说人各有志,大家认为呢? : i" h: [6 H' D+ V4 N0 Q: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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